落笔成剑
作者:吴若愚
据英国《每日邮报》2月25日报道,2013年2月,一对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夫妇在自家老树下意外收获19世纪金币,价值千万美元。
经过一年的整理鉴定,金币年代在1847年到1894年之间,几乎所有1400多金币都尚未流通,且完好无损。尽管金币的总面额仅2万7千美元,但货币专家表示,其中一些货币每个价值就可达百万美元。
据代表这对夫妇的资深钱币专家称,他们决定将大部分钱币在亚马逊网站上出售,仅留下其中一些作为将纪念品,所得钱财在还清欠款之后,将捐给当地的慈善机构。(环球网综合报道)
这对美国夫妇真是好运气,从一个一屁股饥荒的欠债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可能他们连做梦也没想到。不知他们会不会为这飞来的横财在八辈祖宗牌位前磕几个响头。不过,他们在面对巨额财富时的淡定却令人吃惊。因为他们决定将大部分钱币在亚马逊网站上出售,仅留下其中一些作为将纪念品,还清欠款之后,将捐给当地的慈善机构。并通知媒体采访。
这对好运的美国夫妇何以如此淡定,并把这笔财富安排得井井有条?这可能就是美国人与中国人的不同之处。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中国,媒体会怎么报道呢?一定是政府官员、文物专家、法律专家,一干人等给这对夫妇宣传国家法律,他们会说:“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挖出来的东西属于国家文物,应该归国家所有。”于是,在警察的监督下清点这些钱币,装上车拉走。然后,这对夫妇会面对记者镜头,不无自豪地说:“这是国家的东西,我们当然要交给国家。”
不过在中国,也有对挖出的东西不愿交给国家的,比如成都一位农民挖出了价值千万的乌木,他就不愿交给国家,他认为乌木就不是国家的,但是政府官员就是说是国家的,最终还是被当地政府收走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地底下挖出来的东西,在美国就可以归个人,而在中国就必须归政府。这是两个民族的财富观念不同,还是两国法律或国情不同的结果?请专家学者和广大网友发表自己的观点。地下挖出的财宝是归个人好还是归自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