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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udieker

[群众呼声] 举报四川南部县花罐镇强制向村民集资(花罐镇人民政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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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是真的了

发表于 2014-3-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顶,有关单位集体失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2220140306173059.jpg
上面这张是镇政府集资的收据,上面还该有花罐镇政府的章
11120140306173011.jpg
这一张是村上集资的收据,这家人只交了一部分,开的2400的收据,居然村的章都不盖个就把钱给别人强制收走了,联名签名那扫描件有交款人邓明胜描述村长强制收款的经过,不交钱就不给补办结婚证。
下图所示
20140306174254.png

发表于 2014-3-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3-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得好,狗官!!!:@

发表于 2014-3-7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仪陇新政也在修村公路,每人交1500,不知有没猫腻?????????

发表于 2014-3-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懂政策的回复下,3Q

发表于 2014-3-7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还没有出来给个说法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mcj0707 发表于 2014-3-7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懂政策的回复下,3Q

政策如下:
根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表于 2014-3-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彻查南部县乡政府,河东镇乡镇府也好好查下,尤其是民政所那一块

发表于 2014-3-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国家拨款不够,村民集资也不会错吧,毕竟你自己出行会方便些,不要动不动给人家扣帽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8 13:48
蚊子黑猫子也要一起严查严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8 13:48
蚊子黑猫子也要一起严查严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8 13:48
蚊子黑猫子也要一起严查严打
发表于 2014-3-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 001.jpg

发表于 2014-3-9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真像该政府所说,怎么还会有村民集体实民上告呢?难道真的上面有人?什么都能被压下来,要让我们信服,除非纪委发表通告,现在的农村乡政府,我们一般不信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花罐镇 发表于 2014-3-9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22.jpg
233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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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花罐镇政府自己看,你们下面的村干部通过强制违法宣传手段,堵车、并殴打村民,不交钱就不给补办结婚证来向村民强制集资,就是你们所谓的通过村“一事一议”;两会开结束后我们会继续想省纪委,中央反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0 12:58
这世上还有这样事情,令人心寒呀!难道没人管吗?当地镇府不管吗?却有此事应媒体反映,这是人民群众的呼声!

发表于 2014-3-1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不指望你不贪、不腐、不淫,仅仅希望你在贪腐后稍微为人民做那么一丁点事情,人民就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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