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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红十字医院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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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爸(有心脏病)2014年2月26日早上6点27分左右给蓬安县红十字医院(原济民医院)打了急救电话!!医院也接了电话!!我爸告知他们让他们来救护车  担架  氧气瓶  医护人员!!!!但是救护车于早上的7点22分才进入我们家所处的小区!期间曾经到过我们小区门口一次,我奶奶就问那个司机来了几个人?司机说的是就他一个人,我奶奶就问他医生怎么没来?那个司机回答说:我现在回去接医生!然后就一直到7点22分才到我们小区!不过车上仍然就只有司机一个人,没有其它的医护人员随车!!到我家之后,我奶奶就说怎么没有医护人员呢?司机说的就他一个人,我奶奶就叫那个司机让他上我家来帮我奶奶把我爸扶下去,扶到2楼的时候,楼上下来了几个打工的农民工!!于是我奶奶就让他们帮忙把我爸爸扶下去,扶到救护车上的!车上医疗器材全部都有  不过就是没有医护人员使用而已!!这样一直到了医院,那时候才有医生和护士来进行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27号下午,其院长告诉我们,他们医院没有责任!!不愿意承担!!经过县卫生局的调解下!院方告诉我们,只愿意承担丧葬费17000元!!我们肯定不会同意的!!到了今天上午,院方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100000元,不过,我家里有我奶奶  我爷爷  我现在还在读书,他医院是打算让我们怎么办?最后,医院说最多也只有给我们加5000元,也就是105000元!!我和我家里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没办法,只能把这些事情的经过发到网上,请大家来给我们这一家人评评理,看看他医院到底该承担多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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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不好说,法律上有没有相关条文规定120必须要多少时间到位,病人本身就是心脏病,应该是主要原因吧。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我倾向于接受赔偿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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