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凯恩(kane)

阆中流浪汉的狗无故被打死!告诉你们世界上不缺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灰面 发表于 2014-3-7 1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龟儿些,那些屠宰场的人杀狗,你们怎么不去管,你们吃着狗肉嘴里流油喝着歪嘴时,怎么不说?

借句名言回你。
没图你说个鸡吧。

发表于 2014-3-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片天空 发表于 2014-3-7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处理没有什么不妥的啊,咬人了感染上狂犬病,你还会那样说警察么?

给你传播哈文明。
美国处理流浪犬是打针。那都是在确认无主。长时无人领养。
发表于 2014-3-7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是对滴,只是方式太暴力了,不和谐啊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3-7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4-3-7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你传播哈文明。
美国处理流浪犬是打针。那都是在确认无主。长时无人领养。

这种方式比较文明。

发表于 2014-3-7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蚊 发表于 2014-3-7 1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方式比较文明。

再多说一下。
这狗是有主的。虽然是个流浪者。

发表于 2014-3-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weixiao225 发表于 2014-3-7 16: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打狗的图片,有之前的图片,看来以前就关注到流浪汉和狗了,难道是个局??

这位仁兄说的有点道理。
突然有了一种猜想,打110报警电话的莫非就是拍照的人????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3-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很可怜,狗狗不应该叫流浪狗,因为这只狗有主人。而且狗主人用狗链栓着的

发表于 2014-3-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是文明的古城,狗和*******都不应该出现,任意一者出现都不和谐。
人性和狗性相比如何。
流浪汉不配有狗,有钱人可以养凶猛的藏獒伤人后可以不管。流浪汉的狗无罪判死刑。
建议告他们虐待动物。

发表于 2014-3-7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灭狗者下世做狗

发表于 2014-3-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残忍在当众杀狗,与野兽何异,有碍于建立和谐社会。一句话,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发表于 2014-3-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亚洲动物基金会:我们希望当地政府能直视此次阆中民警当街捕杀犬只事件,予以彻查,对公众就该事件的普遍看法和呼声作出进一步思考和响应;改进工作方法,采取人道科学的方式开展养犬管理,摒弃粗暴的执法手段,“以人为本”关怀养犬人的合法合理权益;同时也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对相关条例中的不合理规定进行早日修订。
460.pn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8 03:16
我真他x的想骂人,那狗错在哪?难到就错在它跟了流浪汉吗?真妈x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8 03:30
佛家讲因~果……阿咪托佛!

发表于 2014-3-8 04: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打狗英雄”的说法狗眼睛是红的 就怀疑是狂犬病--那人若那两天眼睛是红的那就是食人魔吗?况且这只狗对市民没出现攻击行为!狗眼睛究竟红没红只有打狗英雄和狗知道!强烈鄙视,那只狗从某种意义说也是私人财产,可怜的流浪汉的小伙伴。流浪汉拴着的狗为嘛 要打?那流浪汉不说话 就要打死狗?警方回复说因为流浪汉不回答关于狗的问题,那流浪汉要是正常人他还需要做流浪汉吗?那万一流浪汉 是个哑巴呢,真TMD气愤。因为强奸犯是男的,是不是该把所有的男的干掉?因为有狗咬过你,就应该把拴着的所有狗干掉?

发表于 2014-3-8 07: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打狗英雄”的说法狗眼睛是红的 就怀疑是狂犬病--那人若那两天眼睛是红的那就是食人魔吗?况且这只狗对市民没出现攻击行为!狗眼睛究竟红没红只有打狗英雄和狗知道!强烈鄙视,那只狗从某种意义说也是私人财产,可怜的流浪汉的小伙伴。流浪汉拴着的狗为嘛 要打?那流浪汉不说话 就要打死狗?警方回复说因为流浪汉不回答关于狗的问题,那流浪汉要是正常人他还需要做流浪汉吗?那万一流浪汉 是个哑巴呢,真TMD气愤。因为强奸犯是男的,是不是该把所有的男的干掉?因为有狗咬过你,就应该把拴着的所有狗干掉?

发表于 2014-3-8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9 01:41
我必须出来说一句了,这个处理方法确实太让人心寒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是人才知道。即使必须“处理”了,你应该用合适的理由“没收”掉,这是对流浪汉的尊重,毕竟流浪汉也是人。其次,必须带到没人的地方安乐死,这是对狗的尊重。你怎么能当着主人的面杀人家的狗?就像当着你的面杀你的孩子一样!如果我是那个流浪汉,我斗不过你们,但是我会哭的,我情愿你们欺骗我,带走它,让我以为它在收容所会过得很好。…

发表于 2014-3-10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方式欠妥

发表于 2014-3-1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良知烂得没根了

发表于 2014-3-1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形象,南充城管世界闻名了现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