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246|评论: 14

[群众呼声]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巴中市中级法院执法枉法, 不作为乱作为公然侵权》一帖...

[复制链接]

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4-3-6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巴中市中级法院执法枉法, 不作为乱作为公然侵权》一帖的回复
各位网友: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网友“驯养哥”在巴中麻辣论坛发表《巴中市中级法院执法枉法, 不作为乱作为公然侵权》的帖子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进行了核查,现就帖中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原一审原告赵某与被告通江县邮政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江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4日作出(2009)通江民初字第1090号民事判决。赵某、通江县邮政局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0年11月22日作出(2010)巴中民一字终第178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通江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1日作出(2011)通民重字第5号民事判决。赵某、通江县邮政局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12月7日作出(2012)巴中民一终字第279号民事判决。赵某收到判决后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并告知赵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因本案另一方当事人为法人,因此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是因历史和政策等原因形成的一件劳动争议纠纷,经两次一审和二审并依法作出了裁判,当事人不服裁判有依法申请再审的权利,本院也告知了当事人维权的方法和途径,但以“巴中市中级法院执法枉法, 不作为乱作为公然侵权”在网上发帖,对法院进行攻击和抵毁显属不妥。希望网友和当事人尊重事实和法律,理性表达诉求。
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确有枉法裁判、不作为乱作为,本院承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举报电话:08275817906)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广大网友监督。
本帖最后由 巴中市中级法院 于 2014-3-6 17:55 编辑

满意(0)
不满意(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6 19:27
一个案子整了六七年了,事实真相都搞不清楚,当事人会服吗?案孑并不复杂,主要人心太复杂!出个判决根本无法执行!

发表于 2014-3-6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3-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当事人,我都六十几岁了,我会攻击和抵毁谁,事实就是事实。

发表于 2014-3-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4-3-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没有法院!!!

发表于 2014-3-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壶翁 发表于 2014-3-8 14: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没有法院!!!

确实没有,顶起!

发表于 2014-3-1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王强院长就是一个执法犯法、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依仗其在四川省高级法院关系复杂,有保护伞撑腰,就肆无忌惮,无恶不作,就是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
发表于 2014-3-1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公平的吗?有公平的吗?不是百姓不知道什么是法律,只是法院是给有钱人开的,法律只是让一些败类玩着,大檐帽,两头翘的游戏!你们慢慢玩吧!老虎和苍蝇是会一起打的!

发表于 2014-3-1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3 18:23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请省纪委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3 18:34
巴州区法院个别法官,不按证据办案,办人情案,权大于法,原陈贵平富院长就是一个,生病高升院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5:04
那里的人都知道巴中法院黑的很,我的诉讼都交了两三个月了,还没有立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5:04
那里的人都知道巴中法院黑的很,我的诉讼都交了两三个月了,还没有立案。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