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3月5日下午平昌县执法大队执法情况说明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的关心、支持。现我就2014年3月5日下午执法大队在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西段(原老收费站)李景喜处强制执法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李景喜房屋位于拆迁区域,应禁止一切建设活动。然而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李景喜擅自加楼,在春节前夕,执法大队就对其填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对违法加层的建筑物进行自行拆除。但李景喜不听,仍紧闭大门强行施工。执法大队先后两次对其座谈,进行了法律宣传,后与同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一起进行第三次专题座谈,但李景喜根本不听劝告,我行我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大队决定对其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二、并于网贴中称“执法大队对唐洪荣爆力执法造成膝关节打成粉碎型骨折”, 唐洪荣不是执法对象,执法大队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我们根本没有对任何人动手,我们的执法做到了公平、公正和文明。 三、西城派出所已经进入调查,我们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以还原事实真相。届时公安机关自会作出公正结论。 在此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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