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要分为几步看,第一婚前财产应该作为个人所有这是无可厚非的,必定很多年轻男的房屋汽车绝大多数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如男方父母不是官和商那房屋也是属于一辈子的积蓄,如当自己的孩子结婚后然后再次离婚得把他们的积蓄买下来的实物分掉一部分是否这个就太过于不人道主义了呢?中国人民共和国指的是人人平等,国家是广大的人民说了算!其次如果这条法律一旦试行,请问将来如果是我说的以上哪种人群,又敢结婚吗?想原来60年代可以家家户户不关门,而现在都要闭门闭户的,这证明了什么,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与人之间在不断的猜疑与怀疑,我认为一个家庭的组成取决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包容,而不是保障这样的说话,拿试问有房的能给女人保障,无房的既给不了补偿又给不了保障,那他们的婚姻幸福又从何说起呢?这条法律一旦施行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应该女生嫁的都是拥有保障的婚姻吧,年轻的男孩子们拥有的只要对社会的不公平与极端的想法,因为他也得有房,才能结婚,面临一个问题社会犯罪增多,动歪脑筋的更多。以上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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