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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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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3
支持,男人出轨的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4
婚前房产不能分,婚后的材产可以分,为了补偿女方可以多分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4
我赞同,因为一个女人,上班可以养活自己,但是为了家,放弃工作,生儿育女,之后要么相夫教子,要么也出去上班贴补家用,都是为了这个家,等女人人老珠黄,男人一脚踢了,女人那时该怎么办?还有,平时生活中,即使男人一个人上班,女人也不只是闲着什么都不干吧。那是不是干家务男人得开工资,带孩子得开工资等等呢?有人说闪婚闪离,这个只能说明你们把婚姻当儿戏,或者瞎眼了呗,把婚姻当儿戏的,定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4
昨天听人说,老婆二胎生不了儿子就离婚。男方家比较有钱,女方我不认识,只是在饭桌上听男方说的。这该怎么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5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5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要分为几步看,第一婚前财产应该作为个人所有这是无可厚非的,必定很多年轻男的房屋汽车绝大多数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如男方父母不是官和商那房屋也是属于一辈子的积蓄,如当自己的孩子结婚后然后再次离婚得把他们的积蓄买下来的实物分掉一部分是否这个就太过于不人道主义了呢?中国人民共和国指的是人人平等,国家是广大的人民说了算!其次如果这条法律一旦试行,请问将来如果是我说的以上哪种人群,又敢结婚吗?想原来60年代可以家家户户不关门,而现在都要闭门闭户的,这证明了什么,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与人之间在不断的猜疑与怀疑,我认为一个家庭的组成取决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包容,而不是保障这样的说话,拿试问有房的能给女人保障,无房的既给不了补偿又给不了保障,那他们的婚姻幸福又从何说起呢?这条法律一旦施行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应该女生嫁的都是拥有保障的婚姻吧,年轻的男孩子们拥有的只要对社会的不公平与极端的想法,因为他也得有房,才能结婚,面临一个问题社会犯罪增多,动歪脑筋的更多。以上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5
什么叫公平,看谁先被判对方,看是不是故意,或者有婚外情,或一向婚外情不管男女的净身出户,不负婚姻忠诚者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男人工作,女人也在工作,女人来月经还在工作,男人只是工作,女人怀孕,保胎在工作,男人依然只是工作,女人孕吐吃不下东西,男人吃的津津有味,女人保胎打黄体酮全身无力玄晕,女人生孩子痛的死去活来,男人只是嘴上说说,你辛苦了!你们真的理解那种痛苦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特么的这得有多少骗婚的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支持,在家庭中女方付出的并不比男方少,离婚女方就应当得到些适当的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要分为几步看,第一婚前财产应该作为个人所有这是无可厚非的,必定很多年轻男的房屋汽车绝大多数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如男方父母不是官和商那房屋也是属于一辈子的积蓄,如当自己的孩子结婚后然后再次离婚得把他们的积蓄买下来的实物分掉一部分是否这个就太过于不人道主义了呢?中国人民共和国指的是人人平等,国家是广大的人民说了算!其次如果这条法律一旦试行,请问将来如果是我说的以上哪种人群,又敢结婚吗?想原来60年代可以家家户户不关门,而现在都要闭门闭户的,这证明了什么,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与人之间在不断的猜疑与怀疑,我认为一个家庭的组成取决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包容,而不是保障这样的说话,拿试问有房的能给女人保障,无房的既给不了补偿又给不了保障,那他们的婚姻幸福又从何说起呢?这条法律一旦施行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应该女生嫁的都是拥有保障的婚姻吧,年轻的男孩子们拥有的只要对社会的不公平与极端的想法,因为他也得有房,才能结婚,面临一个问题社会犯罪增多,动歪脑筋的更多。以上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6
现在有个别人 不自重 拖着个破残的身体 一单嫁好了 连后代也不能留下 首先想到的就是 我名下没有房地产等种种介口 开始闹腾 不工作 天天自由自在的玩。自己名下有了房。接下来就是她父母没有自己的房 这样的人 净身出户也够本了 已经捞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毛爷爷说的男女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支持 应该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本来就不公平,虽说是婚前买,但嫁入男方伺候老人小孩又不是佣人,不要了啥都没有,这和佣人没区别,佣人做了孩还有报酬而女人做了男人不要了什么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应该综合考虑!看这个女人为家庭付出的多少!婚姻破裂过错方等等情况。结个婚男方的压力其实很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7
手机用户 218.205.237.x 发表于 2014-3-12 08:39
支持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要分为几步看,第一婚前财产应该作为个人所有这是无可厚非的,必定很多年轻男的房屋汽车绝大多数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如男方父母不是官和商那房屋也是属于一辈子的积蓄,如当自己的孩子结婚后然后再次离婚得把他们的积蓄买下来的实物分掉一部分是否这个就太过于不人道主义了呢?中国人民共和国指的是人人平等,国家是广大的人民说了算!其次如果这条法律一旦试行,请问将来如果是我说的以上哪种人群,又敢结婚吗?想原来60年代可以家家户户不关门,而现在都要闭门闭户的,这证明了什么,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与人之间在不断的猜疑与怀疑,我认为一个家庭的组成取决于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包容,而不是保障这样的说话,拿试问有房的能给女人保障,无房的既给不了补偿又给不了保障,那他们的婚姻幸福又从何说起呢?这条法律一旦施行我大胆的猜测一下应该女生嫁的都是拥有保障的婚姻吧,年轻的男孩子们拥有的只要对社会的不公平与极端的想法,因为他也得有房,才能结婚,面临一个问题社会犯罪增多,动歪脑筋的更多。以上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08
婚前买的房不能分,女人又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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