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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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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0
遇到骗婚的怎么办?结婚一两年就离婚,孩子都没有,男方多年积蓄就泡汤,至少应该三年以上婚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0
如果男人孝顺我父母,生小孩 照顾家庭 ,事业  我愿意给他买房。离婚分他一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0
我认为谁出钱买的房就应该是谁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0
咋说呢,这种方式我不支持。不管两人什么关系,都存在私人财产,既然是私人财产就应该有私人支配。大部分女人为家付出较多这一点是肯定的,离婚后也应该有补偿。这个补偿多少和方式不应该和房子类的私人财产有什么关系呢?只能说和离婚前的家庭有直接关系。大家有没有反过来想一想,这个补偿的前题是离婚,离婚就有个“责任问题”,这才是关键。换句话说:该给的不存在离婚,不该给的存在离婚,既然是不该给的离婚那为什么要给(特殊情况除外)。加个名字要不了几块钱,可以在没离婚前加撒。当人我建议在结婚的时候就加:loveliness:说到保障,男人在婚姻方面并不比女人强,你见过多少女光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只能给予一定补偿,婚前的房产不应该分给女方,因为现在的女人太现实了,一提结婚就问你有房和有车没有,如果没有那你就别想娶,你们说这样对男方公平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离婚应该根据过错大小而分别进行罚款,因为离婚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观点太片面了!什么叫女性对家庭付出得多?男性何尝付出得少?我离过婚,我前妻婚前一副样,婚后好吃懒做,我在外面又要忙事业,回到家里还要煮饭做家务。我幸幸苦苦挣的钱凭什么要分她?当初婚前财产的政策出台,还不是因为现在的女性婚姻价值观的扭曲。现在又觉得不公平了。早干嘛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离婚应该根据过错大小而分别进行罚款,因为离婚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女的不给你照顾家,不孝敬不照顾你父母和你这一大家子,你有毛的时间机会去挣钱?女的为你家付出的青春个时间,那是不是白白浪费在这些衣冠禽兽身上?那些时间挣的钱不一定比你挣的少天,再说了,下有免费的午餐吗?你都知道算口账,那也请法律公平点!女人也是可以算口账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1
我也觉得不公平,婚姻破裂,也不是哪个女人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2
赞成,终于有人站出来说公道话了,还是社会主义好,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2
这个提议非常好,维护了女性的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2
举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2
举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2
赞成,女的太不容易了,很悲哀,下辈子坚决不做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4
同意!现在社会太现实了。如果女性得不到保障,谁还敢结婚,大不了大家都别结了,反正现在养活自己没问题,男人就别想要后代了!!!而且现在男方彩礼钱都没给就结婚,为的是把彩礼钱拿来买房,咋没想想呢?女人嫁给你图啥哦!在好多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5
如果这样我相信离婚可能更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6
应该女方3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0:56
法律应该保护弱势群体,女性婚后生养子女把重心放在家庭被认为是义务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女性为家庭付出一切放弃事业放弃社会生存能力却没有任何保障,男人想离婚直接扫地出门,没有社会竞争力没有财产最后还没有子女,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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