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5日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推进医改,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 报告明确指出“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在过去,公立医院药品实施加价销售,即药品中标之后,按照规定加价15%。国家统计局数据也显示,2009年,我国9000多家公立医院中,药品加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逼近50%。业内人士指出,破除以药养医、取消医院15%的药品加成后,医院通过出售高价药获利的“动机”被遏制,医院过往“多用药、用贵药”的行为模式被颠覆。 值得一提的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贯彻《决定》中“深化医改”的要求,广东已明确对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湖北、山东等省也在酝酿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而作为公立医院改革“排头兵”的浙江省也宣布,全面启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改革范畴扩大至浙江省10个地市的57家市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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