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安市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广安教育行业中的一个工人,在这里特向候书记、罗市长反映广安教育单位对于工勤技能岗位设岗不公一事,望候书记、罗市长以及各 位市政市府领导详阅。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川办发2008第19号文件)中关于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中明确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我们工人属于工勤技能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请问工勤技能岗位中广安为什么不设技师这一岗位?文件明确指出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为什么2009年参加技师考试合格的工人能拿到技师岗位对应的工资待遇?难道2009年参加技师考试合格的那批工人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拿到技师等级证书吗?而广安区人社局给的回复是广安市广安区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才实行聘用制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19号文件规定他们那批工人就应该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而广安技师岗位一个都没有,他们怎样聘上技师的?怎样拿到技师工资待遇的?难道是因为他们上访成功吗?那我们是2011年参加四川省技师等级考试的合格人员,为什么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技师这一岗位?
请你们在看看川办2008年第19号文件中第51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广安严格按照文件设岗了吗?
还请政府考虑是否应该设置技师岗位,若政府不能给我们一个正确的答复,我们将保留继续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望市委市政府领导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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