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877|评论: 11

[灌水•大厅] 还敢收“开瓶费”“包间费”?遭起!盐亭餐饮小心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2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20日 11 版)
本报成都3月19日电 (记者张文)19日下午,四川省首例因收取“开瓶费”“包间费”而起诉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当庭判决餐厅退还开瓶费、包间费共80元。
1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依据新消法相关规定,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费”等属于“霸王条款”。据此,成都一家餐厅因收取一消费者共80元的“包间费”和“开瓶费”而被告上法庭。
法庭宣判,消费者与餐厅之间形成的餐饮服务合同有关开瓶费部分的约定无效,并因为被告收取原告包间费时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故判决餐厅应退还消费者包间费和开瓶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案件一审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所以,不用担心。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包间费、开瓶费将成为历史名词了。
任何一家餐饮店,均可自带酒水,随便免费选包间。
敢于用牌牌公告“谢绝自带酒水”的、“包间最低消费**”的,一个电话,工商局就会让他遭起。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收费就是该遭!

发表于 2014-3-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2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如此了~~

发表于 2014-3-2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适

发表于 2014-3-2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图大学士 发表于 2014-3-22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适

收就收马不要小气。

发表于 2014-3-2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4-3-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8136870 发表于 2014-3-22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收就收马不要小气。

不该给就不能给啊!

发表于 2014-3-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订餐都想订包间。。。。。我到时候去订个包间吃碗凉粉。。!!:lol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