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你的说法。
首先,有人先在网上发帖声称法官偷人被撞上,被调查,这跟李、莽二人没有关系,对吧?法官七次申请删帖,被社区拒绝,要求自证清白,这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对吧?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帖子的存在自然是符合互联网管理条令的。作为公务人员,拥有比平民更小的隐私权。特别是在上班期间所为之事,更需要向民众作出解释。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转发以及评论,要求国家公务人员,就上班时间发生的丑闻出示自证证明,是无可厚非的监督行为。
再来说证据。谁主张,谁举证,这的确没错。
没被删除的转发帖子所列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是不是证据?(事实上,这些绝大部分都被证实为事实。)七次删帖被拒,是不是证据?
法官为此受到训诫处分,是不是证据?
我们看到,尽管当日法官“租房”在被相关部门调查后,形成了报告,但在后来的庭审中,此报告居然被列为了国家机密,不敢示人。而且公然制造伪证,诬陷公民,程序上也几乎每一步都存在严重违规。
在如此清晰有力的证据之下,居然还强判公民败诉,是什么导致这一幕一幕的丑剧发生?
结论只有一个:我们是遵守法制讲证据依法办事的公民。而不守法制,不讲证据,处处蛮横的恰恰是他们。是玩弄法律于股掌,官官相卫,为遮丑顾头不顾腚的强权。
事实很清楚明白了。你的苦口婆心或许是不了解情况。以后碰到这样的事,哪怕有再多的圈套,同样阻挡不了咱们继续发声。因为我们确信,通过不断地展示与野蛮强权对弈的决心,通过不屈不挠合理合法的斗争,才可以让现实发生改变,才终会拥有长久以来被践踏了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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