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哥:你的帖子很精彩,受朋友所托,向你说明如下
1、老君镇由南充三维农电公司供电,不由高坪电力公司供电;老君镇没有设置供电所,由松林供电所管理。
2、王中和于2012年11月动工修房子。修房子时的临时施工用电由另一户人“王以国”转供,一直使用到2014年2月。电表是“王以国”的。安装临时施工用电时,王中和没交安装费。
3、2014年2月底,因为“王以国”要求恢复用电,松林供电所的电工杨国勇就将“王以国”的电表拆除,并且多次提醒王中和到供电所办理新装用电手续,但是,直到2014年3月23日,王中和也没有向供电所交付用电申请。王中和既没有交付申请,也没有交付任何用电安装费。帖文中所说“线路供电所电工以前收了钱己经安好了”不实。
4、王中和的房子修好后,到一电器商购买了3000多元的室内用电安装材料,包括盒子、导线、管子、开关等,并且已经安装完毕。但是只给了少量定金,电器商老板也催过,其余的货款直到3月23日也没有给付。
5、3月23日上午,三维农电公司人员与王中和当面交流后,提醒王中和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用电申请交到松林供电所,及时办理新装用电手续。接到用电申请后,供电所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查勘现场,并且出具用电方案。费用由材料费、施工费、税金等构成,具体多少由现场工程量大小和国家定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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