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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52124540

[草根·播报] 南充市营山身心医院发生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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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09: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2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那么急下结论
发表于 2014-3-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952124540 发表于 2014-3-29 01:28
患方是弱势,院方是强势,医学鉴定、法律程序、尸检,你耗得起吗?

那你的意思是一哭二闹三上掉!:L:L

发表于 2014-3-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愿逝者安息,现在结果怎样?
发表于 2014-3-2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逝者安息,
个人认为病情都严重到做胃镜都经不住了的人,平时肯定很严重了吧,那么平时家人都去那了呢?
我外婆现在91岁了,5年前因为消瘦,吃不下饭,做了钡餐后怀疑胃癌,之后在南充中心医院做了胃镜,还好结果就是溃疡,当时记得住了半个月,回家后养了1年多,现在身体十分健康。
是不是医疗事故我说不准,但我不支持做胃镜就要查这查那的,说白了,楼主这样的主张只会绑架更多的患者跟这你多花钱。
建议做医疗鉴定。

发表于 2014-3-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4-3-3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医院确实管理混乱;
我也领屋头老人去哪里看过病;
虽然我不是医生;
但是我认得到药品说明书上的药效对象;
买药都要自己读说明书确定是否有用;
否则就要退药;
言而总之,
现在看病就跟修车一样,
不懂个一二三还真的不能去医院。
楼主的事建议医学鉴定后法律程序维权;
切莫医闹!!!
警察到川北医院的时间不会超过6分钟,
我可以保证!!!











































发表于 2014-3-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漆黑是一种黑 发表于 2014-3-29 15:26
首先逝者安息,
个人认为病情都严重到做胃镜都经不住了的人,平时肯定很严重了吧,那么平时家人都去那了呢 ...

也许是我母亲一生经历的苦难太多了,做胃镜对她没太大的反应,但是,很多人做胃镜都很恼火的,有的做了半个小时都还是很难受的,因为做胃镜是创伤性的,不到很严重的地步一般都不会去做,如果心脏有问题,那就更得小心了,因为人的个体差异很大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30 12:46
营山川北医院经常出现医庁事故;
278

发表于 2014-3-30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象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林人 发表于 2014-3-28 17:18
楼主是医疗专家哟,还没有尸检就知道了是医疗事故
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医疗事故处理体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珍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孤独在中央 发表于 2014-3-29 01:16
人的个体差异也有关系,我那个亲戚医生总说我妈80%的可能是胃癌,建议做胃镜,我听说做胃镜很痛苦,很担心老 ...

    68岁,医生没有要求患者做心电图,做胃镜还用了全麻,也未向患者阐述全麻和电子胃镜术有一定的风险,更没讲清术后的注意事项。违反了部门规章和珍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从做电子胃镜到死亡不到半个小时。

发表于 2014-3-3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节哀,大家都能理解你的心情!我发誓不是依托,但是说实话,冯医生是我见过的责任心最强,最为病人着想的医生,2010年因为我父亲胃病(胃癌)而接触她,她从不乱开药,不乱开检查单子,对病人热情,正因如此,他得病人特别多,有很多来自蓬安、渠县等外地病人。在我父亲生病这2年多里,一直是她悉心治疗,在我父亲快不行了最后一次住院时(去年3月),快下班了,也不是她值班,但是她却跑前跑后,就像亲人一样,让我们全家人非常感动!!

发表于 2014-3-3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节哀,大家都能理解你的心情!我发誓我不是医托,但是说实话,冯医生是我见过的责任心最强,最为病人着想的医生,2010年因为我父亲胃病(胃癌)而接触她,她从不乱开药,不乱开检查单子,对病人热情,正因如此,他得病人特别多,有很多来自蓬安、渠县等外地病人。在我父亲生病这2年多里,一直是她悉心治疗,在我父亲快不行了最后一次住院时(去年3月),快下班了,也不是她值班,但是她却跑前跑后,就像亲人一样,让我们全家人非常感动!!
既然事情发生了,请按正常程序解决!节哀,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林人 发表于 2014-3-28 17:18
楼主是医疗专家哟,还没有尸检就知道了是医疗事故
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我不是专家,但可以向专家咨询,还懂一点医学方面的常识,也略懂点法律。不仿我把医疗事故的定义告诉给你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珍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身心医院是合法的、医务人员是有资格正的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珍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珍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68岁的老人做胃镜前未对其心脏做心电图检查,且实施全麻,未向患者及其家属阐明全麻和胃镜术对高龄患者有一定的风险,未与患方签订相关协议,未向患者及其家人阐述术后注意事项,如术后需专人护理、2小时内不能喝水、进食等
    3、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人以死亡
    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诊前一天还在家里做农活,就诊当天人是走了6里路才赶车来的,且院方的初检病历表也可反映出患者是没有一点死亡象征的,在实施手术到死亡不足半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豁我 发表于 2014-3-30 17:50
请节哀,大家都能理解你的心情!我发誓我不是医托,但是说实话,冯医生是我见过的责任心最强,最为病人着想 ...

    的确,冯医生的医术是不错的,不可否认,不知这次为何大意了,一般她对年轻的都要叫先去做个心电图,她只是没强调做心电图。问题大有可能是做胃镜及全麻上,不到规定时间喝了药剂。
发表于 2014-3-30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不要乱说,不懂可以上网查一下,做胃镜的禁忌症吧!!!
发表于 2014-3-3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952124540 发表于 2014-3-30 17:20
68岁,医生没有要求患者做心电图,做胃镜还用了全麻,也未向患者阐述全麻和电子胃镜术有一定的风险, ...

我又增长了见识,请节哀!!!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尖上的良心 发表于 2014-3-30 19:25
我又增长了见识,请节哀!!!

朋友们引以为戒,特别是高龄老人做胃镜前要做相关检查,其实,做心电图花不了几个钱,也就三十多元吧。

发表于 2014-3-3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程序吧,结论下得早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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