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巴中3月31日讯(记者余开洋) 近日,通江县诺水河风管区金溪河村三社村民杨胜恩及其孙女、孙子三人食用河豚后出现中毒症状,送到诺水河卫生院后,因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据悉,杨胜恩之子在福建打工,春节返家时从福建带回了一条鱼。3月28日晚,杨胜恩和7岁的孙女杨亚某以及5岁的孙子杨志某食用了该鱼,随后就出现中毒症状。杨胜恩85岁的老母亲刘某因舍不得吃,逃过一劫。 记者从通江县公安局办公室庞主任处了解到,该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医院和杨家,进行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经初步分析系食用河豚中毒。目前,该局法医正在进行尸检,并提取相关检材送上级权威机构检测鉴定。 相关知识: 河豚又称“鸡泡鱼”、“巴鱼”,含有毒性极强的河豚毒素,其中卵巢中的毒素最强,0.5毫克可致人死亡。该毒素耐热,一般烹调温度无法将其去除,盐腌或日晒也不能破坏。河豚中毒一般在食后30分钟至5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然后四肢肌肉麻痹、行走困难、血压和体温下降等,最后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目前,河豚中毒尚无特效解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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