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日。就顺河镇郑尚金趁我外出打工期间长期与我妻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让其为他(郑尚金)育一子。内江市东兴区纪委正式通告我对其处理结果为留党察看2年的决定。 郑尚金在自己的妻子得癌症期间,引诱我妻何其发生男女关系,并育有一子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合法化!(上在我的户籍)试问:这样的行为是一个党委书记、一个资深党员可以做出的吗?难到党员身份就是为了避免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设置的吗?留党察看!就是说他现在还具有党员的资格,这样的错误还可以等到察看结束后继续可以去引诱下一个家庭的妇女,继续保持淫乱关系,继续破坏下一个我这样的无权无势无钱的百姓家庭。 公职人员超生可开除公职 清查出的城镇违法生育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除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特别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生育、违法生育二个以上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应建议其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对其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在做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时,应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依据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幅度内适当调整征费标准,以发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教育和强制作用。 以上是我找到的相关处罚条例。在结合现在四川内江市区纪委的处罚来看是否是对郑尚金的处罚存在抓小放轻之嫌?多余的话我不想多说,公道自在人心?区纪委对此事的处理我不服!这样的处理令人寒心,令广大的群众看到了什么?(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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