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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中共安岳县委、县人民政府,请救救我夫妻俩残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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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共安岳县委、县人民政府,请救救我夫妻俩残疾人吧!
     上访人:我叫龚大武,男,60岁,二级残疾,文盲,住安岳县鱼龙乡高塘村四组,身份证号码:511023195406137313,电话:13982951763
       上访事由:     我全家四口人,老婆李玉清,女,46岁,一级残废,文盲。大女儿龚春艳,女,26岁,在深圳读书。二女龚飞建,女,19岁。二级残废。因为我们夫妻俩都是残疾人,准备将二女儿龚飞建招女婿上门来孝敬我们二老终生。
         200812月份二女儿龚飞建才13岁,被安岳县永隆乡喻维学,喻维虎、喻维政三人拐骗了,我报了110。三人见事不妙马上找安岳县兴隆镇二村七组何兴勇,38岁,比我二女儿大19岁,说是我未来招的女婿孝敬我双老终身,每月给双老300元生活费,何兴勇满口承认。只给了一个月就将我二女龚飞建骗到浙江省台州市至今永无音信。
        我多次到安岳县永清派出所、安岳县兴隆派出所、兴隆镇人民法院、安岳县公安局,六年上访至今无人过问。
上访的目的要女儿、女婿经常回家照顾我夫妻俩,残疾人)。六年了至今无人过问,特别上访要求政府出面管管夫妻俩残疾人)吧!!!!!
    如果各级政府不管,我将逐级上访到省上、中央,直到解决为止。

                                                  上访人: 龚大武
                                                                  2014年4月4日


龚大武一家三人残疾二女13岁被人拐骗上访六年政府不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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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4-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残疾人表示同情

发表于 2014-4-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发表于 2014-4-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吧:shutup:

发表于 2014-4-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能关注这个事情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4-13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同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18:09
同情残疾人的遭遇。

发表于 2014-4-21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同情

发表于 2014-7-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龚飞建女才13岁,二级残废,监护人也报了报了110,没有处理结果
相关部们可能涉嫌不作为

发表于 2014-7-24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13岁就结婚,安岳县永隆乡喻维学,喻维虎、喻维政三人,安岳县兴隆镇二村七组何兴勇都该担责(个人理解)

发表于 2014-7-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警单位也该担责

发表于 2014-7-24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无能啊··························,该出DARKER这样的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 请 书
安岳县鱼龙乡党委、政府、派出所:
申请人:龚大武,男,汉族,现年61岁,住安岳县鱼龙乡高塘村四组,身份证号码:511023195106137313,电话:13982951763
申请事由:
2008年12月我二女龚飞建,才13岁,被安岳县兴隆镇二村七组何兴勇,男,38岁,比我二女龚飞建大25岁,何兴勇满口承认做我上门女婿,孝敬我双老至终生。每月给双老300元的生活费。何兴勇给了一个月300元,就将我二女龚飞建拐骗到浙江一去就是五年多,至今分文未给。何兴勇欠我双老生活费21600余元。
龚飞建在外经常生病、何兴勇不给予治疗,现龚飞建患了类风湿病,我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都不见效。后续医疗费要由何兴勇负全部责任。
申请目的:
特来申请书,请乡党委、政府追回何兴付我现金3万多元及龚飞建的后续医疗费用,如果何兴勇要与龚飞建结婚,每月应付2000元生活费用。
此致
申请人:龚大武
2014年7月24日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zr666 发表于 2014-7-24 15:22
结警单位也该担责

申 请 书
安岳县鱼龙乡党委、政府、派出所:
申请人:龚大武,男,汉族,现年61岁,住安岳县鱼龙乡高塘村四组,身份证号码:511023195106137313,电话:13982951763
申请事由:
2008年12月我二女龚飞建,才13岁,被安岳县兴隆镇二村七组何兴勇,男,38岁,比我二女龚飞建大25岁,何兴勇满口承认做我上门女婿,孝敬我双老至终生。每月给双老300元的生活费。何兴勇给了一个月300元,就将我二女龚飞建拐骗到浙江一去就是五年多,至今分文未给。何兴勇欠我双老生活费21600余元。
龚飞建在外经常生病、何兴勇不给予治疗,现龚飞建患了类风湿病,我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都不见效。后续医疗费要由何兴勇负全部责任。
申请目的:
特来申请书,请乡党委、政府追回何兴我现金3万多元及龚飞建的后续医疗费用,如果何兴勇要与龚飞建结婚,每月应付2000元生活费用。
此致
申请人:龚大武
2014年7月24日

发表于 2014-7-2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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