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其实问得有点含糊,先科普一下相关知识再具体讨论——
一.你住院是要建立病例的,主管医生开了那些检查和用了哪些药,是有记录的——白纸黑字的东西,他必须为此负责;任何一种常见疾病,都有相对成熟而成龙配套的治疗手段;
二.你的主管医生,是有上级医生的——上级医生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他的病历(审核医案并从业务上进行指导);
三.医院对医生开检查、用药,或许有一些不向病人公开的内部规定(或内部制度),其主要作用是制约医生乱开检查和乱开药,从而保护病员的经济利益(这话看起假,其实是实情);
四.医生有若干显性或隐性的收入,而医院为了相对均衡全体职工的收入,有可能制定了医生开检查和药品的比例;
三、四两条有些重复,需要多解说一下——
医生开药,是有回扣的——这点没法查的,作为病员,甚至全社会,都只能“认了”!因为这是医生与药品推销人员之间的单线联系,具有举证能力的只有当事的双方,而旁人即便知道有这么回事,也难以查实。
对于这点,其实病员一方没必要过于计较,因为医生的选择,一般都是“权衡药效、药价、病人经济承受能力、返点比例这四点而做出相对均衡的考虑“——开什么药,说穿了:贵有贵的道理,便宜有便宜的道理。
“回扣”,其实就是药品销售商之间的“份额争夺”,要说这东西没带给病员损失,那绝不可能!但要说这东西”大面积带给病员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也不至于。性价比过于背离的药品,一则会渐渐会在行业竞争中被淘汰,另则医生基于自生安全的考虑,一般而言下手不至于那么肆无忌惮。
药品回扣,是医生一笔较稳定、较安全的隐性收入,医院所有人对此都是心知肚明的。而医疗辅助部门、后勤人员的收入,很主要一块就是“奖金”——这笔钱多来自“检查”。医院规定检查与药品的比例,一则是为了制约医生乱开药,另则,则是为了其他人的奖金水平考虑。
现在,可以回到你的问题上进行具体讨论——
首先,我默认你”对这事不大想得通,想追个究竟“;
我的建议如下:
第一:你不要追究药品价值(你不能主张“药贵了”);
因为医生喊你去门诊买药,一定会给你开一张处方,而你去收费处,收费人员一定会给你一个报价——严格地说:是“明码实价”喊醒了的!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一个人用任何形式强迫你付款!你的付款行为,可以默认为”在知道并接受价格后自愿做出的“——毕竟选择权在你,你可以不接受这个价格而拒绝付款,钱在你兜里,除你之外没人伸手掏。
所以,你如果想在这个问题上找医生理论的话,很可能~~他复读我上一段话,而后用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告诉你:亲~!你要觉得贵了,可以不给钱啊!可以来找我重新开啊!我可以少开一点、或者开便宜一点的药啊!我那处方又不是圣旨,亲有不同意见,我们完全可以协商讨论寻求一种双方接受的方案啊……
另外,关于贵不贵,还有个概念问题。给你打一比方:一元一包的纸巾,一万元买一万包其实不是贵——给两元买一包,才是“贵”!一千多的药,你要说“贵”的话,医生完全可以用“因为(数量)多,才让你这样觉得”来唐塞你,你会因此哑口无言。
所以你记住:别追究“贵”这个问题(提都别提)!
第二.你这事,最大的疑点,就在于“住院病人去门诊买药”!
如果涉及医保报销比例,那么,应该在出院结账时,由财务部门(比如住院收费处)人员交待你“去门诊收费处缴纳相关(比如超额)费用”。
这活,不该医生干!
在住院期间(而不是出院结算期间),医生喊你去门诊缴费,只有两个可能:
第一种可能:或许住院检查和药品有倾向于保护病人利益的比例,而你的用药超了;
(注意:是“或许”,这点不确定)
如果医生说是这理由,那么,你有两问会让医生难以回答:
1.我还在住院,还在发生费用,还没结算——半中途你哪来的依据认为我超了?
2.不让我药品用超,是你应尽的义务——你为什么要让我用超?
他如果说“病情需要”,而你敢"豁出去"的话,可以这样说:你要讲理由的话,等我一下,我把你上级医生喊来,专业性的东西我不懂,但你的上级医生懂,你当着他的面说(为什么用这些药的)理由,你讲完麻烦他点评,我负责用手机把全过程录下来就是了。
你那医生敢拒绝的话,你可以手机开着给他喊醒:共和国法律赋予我“知情同意权”,你敢拒绝就是侵权,我到你单位医务科投诉你。录的视频我发麻辣论坛,每天一顶坚持三五个月,你会是你们单位最出名的人——你有脾气去法院起诉我都陪你!
(你敢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的话,你住院那科室,一定把你当先人伺候,还不敢乱收你钱!)
第二种可能,就是“医生涉嫌搭车开药”!
就你的描述看:药买来后,是“交给医生”,而不是“交给负责配药发药的护士”——这,就是一个极难解释的现象!
在这,我设想一种对医生最不利的情形:你的这些药,并不是你的病情需要的,而是医生或者他的亲戚朋友之类什么人需要,这个医生看错了你,没意识到你具备某些知识或技能(比如上网发帖求答案),认为你对这些事麻木,你这人好哄……等等!
注意——我只是“设想”!
你要做的,是“求证”!
怎么做?
一.你缴费有发票(但愿你还保留着),持此发票去药房,和颜悦色说出借口“报销需要药品清单”,请人家打印一份;
(这是药房应该提供的免费服务,没任何理由不满足你。那上面有你购药的一切信息: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开单医生、缴费时间……等)
二.你服药的时候,询问发药的护士,你吃的都是什么药;(这点,可做可不做,提出来供你相机使用)
注意:作为病人,“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在你向当班护士咨询时,她有义务为你详细解释。
如果遇到推诿,你可以直接拦住她不许走,解释清楚再走;或者你和颜悦色告诉发药的护士:我有知情同意权,我请求你告诉我服了什么药,你若语焉不详或推三阻四的——你出这个门我就出这个门,你继续发药,我找你护士长投诉你,而且要追究处理结果!科室要保你,我进一步投诉到护理部!
如果你服的药中有你买的那些药,那么,你需要核对“用量”——你买了多少颗,那清单上都有数的,计算一下是不是全给你吃了!
(看不懂就问护士,他们不敢不回答——只要不解释,就投诉!注意:这点找办公室里闲着的问,别找那些在忙碌着的)
如果,你服的药里,没有你买的那些药的话~~
这,问题就严重了哦~~~!
正常的流程里,你服什么药,医生要下医嘱以及开处方(护士凭处方取药、住院收费处凭处方计费)
护士,要根据医嘱,才知道在什么时间、把哪些药、分别是多少,交给你服用!
如果——一方面医生让你去买了药并交给他,另一方面不下医嘱……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把你的药贪污了!
(注意:只要不下医嘱,医生是否把你的药交给护士,都可以忽略不计了——没医嘱,没哪个护士敢给你服那些药!)
你想查实这一点的话,甚至可以略过“询问护士,我吃的什么药”这个环节,最好过个两三天再行动;
为什么要过几天呢?
你那病历,是医生和护士天天都要写起走的!你立马找去,说不定人家马上加几行字(或者撕了那页重写),于是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而过几天那病例写起走了,就不方便改了(要改,就需要更多的人通力合作——未见得所有的人都愿意趟这趟浑水)!
你只需要带着药房打印的那张清单,找那个一天都在护士台写写划划的护士(一般年龄偏大、或许帽子上有条纹、胸牌上职称是“护师”或者“主管护师”),把清单出示给她,然后请问她:我的医生有没有下这些药的医嘱?
记住:
如果她拒绝或推诿,你就掏出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和颜悦色地告诉她:我有知情同意权,这是共和国法律赋予我的神圣权利!我要求你详细回答我的问题!手机录像开着,你如果拒绝,录下的视频将作为投诉你的证据,同时我保留把视频发到麻辣社区甚至新浪、天涯等论坛的潜在可能。
(一定要和颜悦色!起码在“态度”上,你得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有医嘱,那么你马上偃旗息鼓,该干嘛干嘛去;(你要过分点的话,可以直截了当说出自己的怀疑,查看病历是否有及时的医嘱、是否有涂改之类的痕迹)
没医嘱,那么……
建议你私下找到你的主管医生,和颜悦色地请他把药品帮你退了,然后请他把你的相关费用降到最低限度(包括出院结账,你对自己的费用有任何不满,都可以找医生——注意:你提具体数额,或许就“涉嫌敲诈”;而你始终和颜悦色“求”人家“减免点费用”,那是”商量“!管他用什么办法!说不定他觉得你这人对,愿意帮你承担一切费用甚至倒贴你几个以结交你这个朋友——对吧?)
我要是你,做这一切时,会同时做两件事:1.始终让自己“和颜悦色”;2.始终让自己的手机开着录像功能,并把这点告诉跟你谈话的对象!
切记:问题的核心,是“有无医嘱”!
本帖最后由 假装不低俗 于 2014-4-6 01: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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