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相如镇木桥巷有人不要脸,竟然欺骗83岁的老太太
2014年4月8日下午,笔者经过蓬安嘉陵第一桑梓景区吉发超市门前,一位老太太走到笔者面前来几乎要哭了一样的向笔者投诉道:“你是小邓,几年前,我在下河街里吃米粉,我向你反映我儿子死了,你帮我开了米粉钱,同时还送了我20块钱。”我说,老太太,我怎么不记得了?老太太接着说:“我叫范玉清,是锦屏镇范家坝的人,前些年儿子死了,我今年83岁了,今天我到相如镇木桥巷里来卖水盐菜,5块钱一斤,5斤水盐菜,应该是25块钱,木桥巷里的一个居民买了我5斤水盐菜,那个人哄我说5块钱一斤,5斤水盐菜该15块钱,趁我没反映过来,提起水盐菜转身就跑进一座楼里,等我反映过来,找那个人就再也找不到了。”
老人一边讲,一边几乎要流下伤心的泪水来了。见到这个情况,我安慰老人说,老人家,你莫急,你告诉我你现在还认不认得出来那个人?老人说,那么大一座楼房,他跑进楼去了,不知道究竟跑进哪一间屋里去了。
看见老人非常难过。我说,老人家,5块钱一斤,5斤水盐菜应该是25元,那个爱占小便宜的家伙只给了你15元,让你损失了10元钱。这样吧,我再给老人家您10块钱,这样您就不得受到损失了。
于是,我掏出10元钱来给老人家,老人家接过10元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此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一件,但是笔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人人有责,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自觉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则社会必将充满和谐与温暖。
古人云:行善积德,广种福田,广结善果,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此等小事,举手之劳,何乐而又不为呢?(邓四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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