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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人 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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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6:25 | |阅读模式
      一个人要有什么自由就有什么自由,但没有绝对的自由----没有干涉人家或使人家痛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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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8 21:49 |
自由化

发表于 2014-4-9 09:07 |
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5:54 |
没有干涉人家或使人家痛苦的自由。这种所谓自由应予以剥夺!

发表于 2014-4-9 17:07 |
这句话我只赞成一部分,举一个简单例子:近一段时间,俄罗斯的普京与乌克兰的领导是不是相互让对方难受痛苦。我是这样认为的:一个人没有绝对的自由,所有的自由都要建立在一定规则之下,比如说道德规则,又比如说法制规则,再比如说政治规则······,当然最大的规则是“成者王侯,败者寇”,又举个例子:家里小孩不听话,如果家长经常对小孩进行暴打,旁人进行规劝,这个家长也许会说:他在教育自已的小孩,旁人不要多管闲事,干涉他的家事,出现这种情况,要想保证小孩的正当权益,就只能依靠法律的强制规则。

发表于 2014-4-9 19:50 |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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