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乱收费:谁在"逼良为娼"
www.XINHUANET.com 2004年08月10日 10:03:5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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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马赛克
今年7月,陕西省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的通知》,要求全镇必须完成15.2万元的财政“创收任务”,收费项目包括“退耕还林禁种处罚”、“乱砍滥伐罚款”、“社会抚养费”、“三查违约金”、“违纪资金”、“非法同居罚款”、“打架斗殴”、“农用车违章拉人”等等。
为确保创收任务的完成,镇政府专门抽调37名机关干部,既有林业、计划生育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部门干部,也有并无执法权的妇联、扶贫办、文化站、经管站、畜牧站等部门的干部,并将其分成4个工作队;实行任务承包制,每个工作队摊到数万元;创收任务”与镇机关干部的工资奖金、年终考评挂钩,完不成任务的扣工资奖金。(8月9日《华商报》)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从“创收名目”还是从行政执法主体看,小河口镇政府的“创收”都是违法的。正如有的镇机关干部说的那样:“这种做法,就是让干部想办法从老百姓身上弄钱”。但是,这样的任务一下达,十多万元的“创收任务”须从百姓身上“揩”出来。至于工作队怎样“发现财源”,怎样“手到擒来”,就看工作队员的“本事”了,而镇政府只等着收钱、数票子了。对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当十多万元的血汗钱到了镇政府的囊中时,必有百姓的悲伤泪水与悲怆哭喊声。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小河口镇政府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原来镇政府的“财政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连基本办公费用都无力支付的地步。那么,镇政府的财政形势又为什么如此严峻呢?。镇干部无奈地说:“上面来人要迎来送往,各方面的关系要打点,镇政府没有其它经费来源,而且财政吃紧又拿不出钱。”
其实,很多基层政府尤其是临近风景区的乡镇,今天这个领导来检查、明天那个部门来验收,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有时每天要摆好几个“酒场”应付。有的还嫌乡镇饭馆欠档次,非到城里吃喝不可。于是,大车小车一辆接一辆地来,呼隆隆地吃了、喝了、玩了,屁股一拍就走了。至于吃喝玩乐花了多少钱,开支了多少费用,却一概不管不问。有的乡镇政府,在本地的饭馆赊遍了,只好转移到其它地方继续赊欠。我们不少基层政府,就是这样吃穷的,喝穷的,玩穷的。
民间有这样的俗话:东家拿长工出气,长工就狠抽东家的耕牛。同理,“上面”吃穷了镇政府,镇政府只能违规“搞创收”;镇政府把“创收任务”与干部考评挂钩,干部也就只得在百姓身上去“收银子”。追根溯源,是那些来来往往的吃客,在对镇政府及镇干部“逼良为娼”,而镇政府及镇干部又在对农民“逼良为娼”!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执法收费有明确规定,该收的才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小河口镇政府的所作所为深刻地告诉我们,要使《行政许可法》真正见效,就不能仅仅盯住基层乡镇的不作为,而要控制好基层政府的乱作为,首先要控制住上面那些随时到基层“检查验收”的“大嘴巴”。要减少无关痛痒的“检查验收”,使基层少一些迎来送往,让有限的经费用在政务上,用在为百姓服务的正事上。否则,陷入经费绝境的基层政府,难免以种种非法和违规手段,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想办法弄钱”。
此类事情,应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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