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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中纪委、中组部、国土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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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网
     为拓宽民意沟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回应广大网民对反腐倡廉领域热点问题的关注,本网特开设“欢迎监督,如实举报”专栏,链接执纪执法和干部监督部门举报网站,欢迎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为了保证您的举报尽快得到受理,请认真阅读举报须知,了解各举报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点击“接受”进入举报页面,点击“不接受”退出举报。
http://news.sohu.com/upload/ghostren/wlff/images/xuzhi.jpg


一、受理举报范围
  •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受理: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 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并由最高人民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的举报。
  • 最高人民法院举报网站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 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信箱受理:对土地、商业贿赂、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
二、注意事项
  • 请您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在各举报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内进行举报。
  • 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您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借检举诬告陷害他人,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 为及时受理您的举报,尽早启动查处工作,请根据地域管辖等情况向相应的举报中心举报。
  •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犯罪事实。
  • 提倡实名举报。进行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 请不要重复举报。
http://news.sohu.com/upload/ghostren/wlff/images/accept.jpg http://news.sohu.com/upload/ghostren/wlff/images/not_accept.jpg
第一程序http://news.sohu.com/s2013/fanfujubao/
第二程序http://news.sohu.com/s2013/5806/s37317162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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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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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措施好。

发表于 2014-4-1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招更有震慑力。
发表于 2014-4-16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太难,但愿这能解决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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