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大龙乡境内蒙溪河[渠江支流]多次发生投毒药鱼事件,每次几十斤农药倾泄入蒙溪河,水面漂浮着大量的死鱼。更令人担忧的是蒙溪河下游仅几公里就是花园水厂,该水厂抽取水源为全市人民的饮用水,投毒药鱼行为不仅造成生态的严重破坏,更威胁到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但都在新闻媒体影起极大的反响,比如近期湖南打鸟事情。广安作为伟人故乡、红色旅游基地,更易得到新闻媒体观注,而近期广安的私捞滥捕鱼类资源的情况呈现越演越烈的状况,广安邓家码头长期数艘高压电鱼船停靠岸边,明目张胆的大肆电鱼,11月19日西溪河发生钓鱼人和电鱼船之间发生斗殴。20号晚上电鱼船继续出没。如果政府不作为,钓鱼人与电鱼毒鱼者发生冲突,破坏社会和谐,给广安抹黑,甚至发生死伤,谁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投放危险物品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在此呼吁,恳请市委、市政府密切关注此事,渔政、公安部门及时履职,还广安一片健康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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