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公安局关于
汪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案情通报
2014年4月14日晚11时40分左右苍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苍溪县人民医院有一小孩在其母亲教育过程中被打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要求出警。接警后通过对该案进行调查,死者系苍溪县白鹤乡柳池村四组村民汪某的儿子何某某,现年12岁,在苍溪县陵江镇某小学六年级一班读书。
经查:汪某2014年4月14日上午接到何某某老师的电话,称何某某与四年级的李某某一起以学校要买体育用品、音乐器材等理由从李某某母亲手中要了180元钱用于购买玩具。此事被李某某母亲发现后,找到何某某的老师通知汪某到学校处理。汪某到校与李某某母亲见面后,听到李某某母亲陈述的事情,十分生气。在当晚7点左右回到家中,汪某用用于机械的环形皮带对何某某进行教育,并殴打,何某某被打时跑出门外。后汪某发现何某某倒在门外楼梯转角处,表情反常,就将何某某带回家中,给他喝开水,后来发现何某某情况越来越不正常,就拨打120求救,何某某经苍溪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汪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何某某死亡原因正在作法医学鉴定。
苍溪县公安局
201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