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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1.7万元的阑尾手术(媒体已报道,医院已调查,有后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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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开口骂人,就表明谁理缺词穷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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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5.19.x 发表于 2014-5-2 0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院出于同情,顾及名声,认为花点钱,息事宁人,看来这种念头必须彻底打消,部分人欲壑难填,不择手段,蒙 ...

同情医生还是同情病患,这点要搞清楚先。

顾及名声就更应该公布相应证据,公布调查结果以正视听。一个正规三甲医院花钱去买名声,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指责别人“欲壑难填,不择手段,蒙求利益最大化”,需要基本的事实与证据,没有这些而乱说,就是污蔑陷害,真当法律不存在?
发表于 2014-5-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zj86 发表于 2014-4-17 0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医院医生就不是靠技术吃饭 去看病先来个全面检查 再给你开一大包药 先吃了没效果再说 上个月亲身体验 ...

这都 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法规害的。因为中国的法律中规定,对医疗侵权责任实行举证倒置,也就是说一旦病人告医院,必须由医院自已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不是一般民事诉讼中由原告方来举证。因此,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医院必须将检查范围扩大,以防万一。比如说一个感冒病人来医院就诊,按说就可以根据现病史进行简单处理就可以了,但医生必须要做很多的检查,因为万一这个病人有其它的疾病(比如肾结石,但此时未发病),那这个病人就可能因为当时看感冒医生未诊断出肾结石而告医院漏诊,医院就只有输官司了。因此,医疗侵权诉讼中规定实行举证倒置,从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护患者的利益,从长期来看实则是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我们国家的很多法律都是一些专家、学者关起门来搞的。

发表于 2014-5-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接着交流:在整个过维权过程中,你说话太多了,可谓言多必失,你的原话是”我跟院方坐下来协商处理此事。我提出四点要求:一、承认错误(存在滥用药物过度医疗问题)。二、承诺整改;三、处理相关人员;四、依法退赔不合理部分费用。

      院方的态度还是很诚恳,承认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药物的情况,也指出医院高度重视,会就此整改,处理相关人员。并且愿意退还不合理费用。

      最后就退赔费用的数额,议定为四千元。

       事情到此,可谓圆满。回家后,跟家人商议,家人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最后退赔部分应该细化。也就是哪些是不合理部分,应该列出来。给孩子输了那么多不必要的药物,数量必须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天(4月23日),我向院方提出一个退6418元费用的方案以供参考,并且给出了详细的费用清单以及计算方式。且要求孩子事后所发药疹产生的住院费用由院方承担。”,我们来分析一下,你在与医院协商后,你们达成了一致,在会上你是同意了的,也是认可了的。只回家和家人商量后觉得钱退少了,于是第二天再到医院要求增加钱钱,医院没满足你的要求。你就怒发冲冠,为了争取广大网友支持,你马上改革变战术,由核心问题要钱变为要公平。说白了你为了钱,有点不择手段了,比直接要钱的更可怕。人家医院把你娃儿的病治好,救了你娃儿的命,别人不要你感谢,因为那是他们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或许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你拿别人问题和你娃儿生病的机会来挣钱,那就是你的不对了。过度医疗在全国各家医院或多或少都存在,看病贵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觉得你的心太有点问题,可以找心理医生看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16:40
首先我解释一下  上级医生修改不叫篡改     如果和护理记录不一样 只是修改没有及时做到,   上级医生本来就应该修改下级医生的病例  所以这不是主要问题   怎么能说篡改  你去吃饭还去高级餐厅吃饭  花了钱 你还觉得很满意  怎么没有听人家说因为太贵投诉的  因为怕鄙视   人都是哪里有墙挖哪里   有本事大家去挖大企业的钱就算有本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17:00
呵呵……把楼主的心态分析得太到位了。楼主觉得被拆穿了,就开始心虚了!而且个别人支持楼主支持得有点过头了。莫非楼主的号比较多??呵呵~

发表于 2014-5-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4-5-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4-5-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20:13
哎,怎么李友谋也出来了,实在太无聊了,混过这里的都知道,被治安拘留,并且出来还恶心地到处作英雄状自我吹嘘就他们俩,一个莽娃儿,一个李友谋,散见原来的老帖子,当真是新版的监狱风云迈?还一次顶三篇,你考虑过人家的感受不?

发表于 2014-5-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莽娃儿维权。维一个只需道欠。而不要退钱的权。真就那么难?

发表于 2014-5-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话,莽哥只听支持的声音,不得听反对或者中立者的建议。坚持自己的意见。

发表于 2014-5-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在凶,医院还是那个医院,生病了还是要去医院找医生。莽哥不管有理没理,你改变不了。

发表于 2014-5-2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上面这位辩友我相信是真诚的,但也相信你真的把事情看得太天真了,对莽娃儿缺乏了解。我所了解的他真的不是大家所期待的那样的人,不要钱的背后有更大的利益诈取,这一点只要是问问他周围的人都可以了解得更详细。从很早以前他上这个坛子开始,就不是一个甘耐寂寞淡泊名利的人,不然我也不会出言如此肯定。当然,我从来也没保证过医院就完全正确,但是我觉得即使有问题,绝对是全国目前的医疗体制和行风占主要因素,他莽娃儿后来就直指王医生,反倒是事件直接责任人的敬医生被他方忽略,这里面会没有利益关联吗?用脚后跟思考也不可能!改病历吗?上级医生本来就要修改下级医生的病历这个是行业公开的事情,扯了这么久还不清楚??在基础的结论还没下来前就搞人身攻击,这是他起头发端的,我坚信,一个人的道德和人品最终会决定这场争论的最终胜负。这是真正拼人品的时候,我相信所有了解王城医生,接受过王城医生治疗的人不会有一点担心,因为天地有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23:28
没想到医院还养了一群疯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23:28
没想到医院还养了一群疯狗????

发表于 2014-5-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wuhong0617 发表于 2014-5-2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上面这位辩友我相信是真诚的,但也相信你真的把事情看得太天真了,对莽娃儿缺乏了解。我所了解的他真的 ...

你真的了解莽娃儿?那是莽娃儿敢让你了解他。  你呢?拼音加数字的马甲,你如果算是个人,说话敢做敢当你就应该用实名制或者是大号来回复,马甲非人,你懂的~

发表于 2014-5-2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确实不是医生,不在南充,但我属于了解王城医生,接受过王城医生治疗的人,ncgamy,这是你民办高中肄业的智商不能理解的吧?呵呵,打心眼里不愿意跟你们这帮满嘴喷粪的家伙理论。陆川说得好,跟大粪战斗即使赢了,也只是一柄好粪叉,我不想再当粪叉,所以下不为例。

发表于 2014-5-3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yuncx 发表于 2014-5-2 2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真的了解莽娃儿?那是莽娃儿敢让你了解他。  你呢?拼音加数字的马甲,你如果算是个人,说话敢做敢当你 ...

呵呵,先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西华师大的人可以说都了解他莽娃儿,我也差不多算其中之一。其次,我和莽娃儿一起在这个论坛好几年了,虽然我发帖很少,但是架不住他惹事多,发帖多啊,所以算是比较了解。再次,要的签名照要排队,前面列子很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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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崖浪人 发表于 2014-5-2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接着交流:在整个过维权过程中,你说话太多了,可谓言多必失,你的原话是”我跟院方坐下来协商处理此事 ...

胡说八道。

是家人觉得我和院方谈的时候,没有注重细节,要求院方回复时细化项目。因为此事已经上网,很多网友都关注,必须要让一切清楚明白。

要说我想钱的话,我根本不需要跟他们要这个数目,他们篡改病历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按法律可要求全额退还,且按消法,可以要求两到十倍的退赔。

之所以提出追加要求,目的是要他们明确承认过度医疗滥用药物的问题。院方有顾忌,这才是分歧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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