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四川★
成都:限速低于60路段超速50%以下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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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指导意见,成都已对超速行为实施新规:对于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50%以下的,交警只警告不处罚。比如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车速在60公里以内只会被警告。另外同一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处于持续状态,只选择最为严重的一次处罚。测速点200米以外应设置“前方测速”等提示标志。
●以下情形也不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
成雅、成乐、成绵高速今起区间测速,电子狗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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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成雅、成乐、成绵三大高速新增的20个点位电子眼正式开通,同时将首次启用区间测速系统,电子狗将面临失效。区间测速是指,一辆车通过区间测速路段,将被采集三个速度值:区间起讫点的两个电子眼分别记录的瞬间速度,以及车辆通过这一区间的平均速度。从这三个速度值中,选择最高的数字来判断是否超速并进行处罚。判断区间平均速度是否超速,将参照第一车道(最左侧车道)的限速值来确定。连续在多个区间测速路段超速,不重复处罚。
●小车与大车超速处罚有别:
>>小车:超速10%(含)-20%的记3分罚200元;超速20%(含)-50%记6分罚款200;超速50%(含)以上的,记12分罚200-2000元。
>>大车:超速20%以下的,记6分罚200元;超速20%(含)以上的,记12分罚200-2000元。
>>小车超速不足10%的,将处警告不予罚款记分。但是,累积两次警告的,就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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