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6-9 13:53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在本朝,楼主此文在本坛能够发出来(内含众多敏敢瓷),已经算是一个小小的奇迹了,你还指望什么?
好吧,走司|法程序,走了很久,也走累走烦了,效果如何?你的“封|建社|会尚且‘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怎能成了一句空话?”宣|传中确是这么说的,但是有条件的:权、钱相当时才会如此。
司|法程序当然要走,况且这还是个关系一个企业众多人员的大事。不走的话,会被一些网评、天真派们说成不会使用发律五器。但是从本朝的实情来看,想要维全,关键是要引起重视,只有这样才能逼迫发律五器为民办事。所以,楼主在网上发贴是对的,以前走司|法程序走得太久反而消耗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网上发贴应该本着真实、重点、详细,越具体越好,要指名到姓(不要怕打|击报|复),这样就能有效地回击5毛或水军们说是“造摇”...
点评
222楚楚
真知灼见,只是这个发的地方偏了点,还有个是有图有真相的同一案件的详细报道,请见“南充论坛”和“群众呼声” (2014-6-16 1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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