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祝延滨受贿案在和龙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万元,祝延滨对此全部承认。在最后陈述时,51岁的祝延滨痛哭流涕直呼后悔“我以为我收这点钱顶多就把我免个职,我就退休回家了,没想到要被判10年以上,我后悔死了!”(《搜狐新闻》4月19日) 检察机关指控,祝延滨于2013年5月至8月期间,利用任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教育系统采购高考身份证系统和作弊防控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厨房设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次非法收受王某现金共计17万元。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了全部赃款。
据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介绍,祝延滨受贿案是延边教育系统腐败案中的一个。延边教育系统腐败案由安图县教育局局长矫青巍巨额受贿案引发,包括安图县教育局两名副局长、计财科科长,敦化市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在内的教育系统干部纷纷落马。
目前,安图县教育局副局长吕毅志、安图县教育局副局长田长顺、安图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朱延斌受贿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等待判决。其他教育系统腐败案将陆续在延边各地开庭审理。
敦化是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县里的副局长也就是个副科级的官员,是地道的“芝麻官”。
然而,官不在大,有权则灵。刚刚提拔到副局长这个位置上的祝延滨才半年就一头栽下了马,可叹可惜。
之所以为其叹惜,不仅如其所说,“根本不缺这点钱”,而且毁了一个美满的家庭。祝妻是享受国务院津贴的特级教师(这在一个县域里是多么不易),祝子是在读研究生。为这并不需要的一笔钱,让妻、子在人前如何抬头?念及此,祝延滨怎能不后悔得涕泪横流,放声痛哭!
祝延滨走到今天这一步,当然是他自己的贪欲致使,是咎由自取。但是,权力的放纵,对法律的无视也是其落马的重要原因,更有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影响。
刚刚上任半年就受贿17万元,可见胆子很大,贪欲也好强烈,同时也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要拥有权力,而权力又缺乏足够的监管,腐败恐怕难以避免。能捞则大捞特捞,不能捞也要想方设法捞,以至于半年就受贿17万元。
祝延滨刚刚提拔半年,就利用担任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教育系统采购高考身份证系统和作弊防控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厨房设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次非法收受行贿人现金共计17万元。可见,这些设备采购权不仅没有进入政府采购的笼子,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约束,就由祝延滨说了算。权力如此放纵,要抵挡住诱惑,可真得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人”。
而祝延滨在行贿人被抓后,还认为自己收这点钱,顶多就是免个职,还可以退休回家,也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去自首。这其中有他对法律的无知无视,更有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影响。
贪官们没有把贪污受贿当回事,正是法律向某些官员让路的结果,量刑畸轻,几乎没有犯罪成本,才让官员们放心大胆地搞腐败。逮住把赃款退一点,领几年刑期,到时候再争取判刑提前释放或者是来个保外就医,跟没有什么事一样的,平常的日子应该怎么过服刑期间也照样怎么过。如果判刑都能按法律条文严格执行的话,贪污受贿十万无双以上,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都做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严惩处。那些当官的就是有人借给他们一个胆子,让他们进行贪污受贿,他们也不敢了。惩治腐败,单是打打老虎,捕捉苍蝇效果也有限,还是首先要在体制上预防,其次是要依法从严惩处!
现在的问题是,祝延滨落马了,面对10年的牢狱生活,其也因没想到会坐牢――顶多免职而已感到后悔死了。提拔其的部门后悔不?还有没有因其落马而同样深感后悔的?有则万幸,没有只能说明反腐不彻底。那么,是不是该补齐这块短板,俨然是摆在反腐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否则,漏网之鱼出现,难以发挥惩一儆百作用,也就难以彻底铲除腐败分子了。
当前,全国已经基本形成了腐败“必杀”的统一认识,群众的举报举证也逐渐进入到了高峰阶段,这些都有利于反腐的进一步推进。所以从中央到地方的反腐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好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誓将这次反腐进行到底。而各级党员干部也要认清这次反腐的普遍性,增强法治思想教育,控制好手中的权利,莫再存侥幸心理。只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让反腐工作取得实效,才能切实的重塑政府新形象,并最大的拉近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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