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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武裁人

四川大地主刘文采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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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斗倒了地主,共产党才有本钱招揽战士;土地全部国有,政府才有资本治理百姓,这是中国和前苏联的特色.所以冤枉一个刘文采算什么?只要现在千千万万的刘文采不被冤枉并且有一定德行,中国就万幸了!!!

发表于 2008-5-1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aotang在2008-5-9 12:54:00的发言:
这帖子又让我想起我省西部一县有个侵吞了数以千万的国有资产的“企业家”,也常拿点小钱来为家乡修个桥啊、鋪段路啊、还有修庙什么的,颇欺骗了好一些人了。后来恶性膨胀,政府作对,扇动闹事。终于东窗事发入狱,人们才明白过来。

赖昌星就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吧?

发表于 2008-5-1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地主都是好人啊!

发表于 2008-5-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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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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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文辉是一个受川人尊重的军阀,刘文辉、杨森等人的军事思想和军人主义,在早年四川这片土地上孕育出一大批寻找真理的后期军人,当初由军事、政治地位的的军阀,在本地小打小闹,有宏伟远大理想的四川人,他们飘洋过海,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

  如果说刘文采是地主,充满剥削和压迫农民阶级的地主,这只是当初那种社会环境,假如是今天,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些贪官污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那又叫什么呢??

王怀忠、成克杰、陈同庆、黄学玖、王宝森、陈希同、陈良宇集团,还有福建远华(赖昌星)集团走私案所涉及的所有官员;王恩浩,吉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协会原副秘书长,2005年7月因受贿罪被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建华,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副处级),此前曾先后任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灵璧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

蔡树林,江苏省通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原局长。1997年1月至2006年1月,蔡树林利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万余元,7月4日被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王成立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在读博士研究生),1975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任广钢企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案发时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

魏光前,甘肃省兰州市连城铝厂原厂长,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年4月,兰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杨枫,原任安徽省宣城市委常委、副书记(副厅级)。6月1日,巢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枫涉嫌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到2005年间,杨枫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港币2000元、美元3000元和澳元1000元;

张开诚,男,现年56岁,四川省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马惠明,53岁,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2005年12月30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惠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接受他人提供的赌资及与人“拼赌”等途径收受贿赂共计245万余元。

这些优秀的共产党员,人民的公仆,要那么钱干什么,他们所贪污的全是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血汗!刘文采和他们相比,怎么样!!!

发表于 2008-5-10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文彩老先生哪有现在的刘氏庄园,哪有现在如此繁荣的安仁古镇。就像安仁古镇的老贫下中农说的一样,刘大善人好人啊.....

发表于 2008-5-1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惠明,53岁,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2005年12月30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惠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接受他人提供的赌资及与人“拼赌”等途径收受贿赂共计245万余元。

在马惠明被判刑前,记者前往看守所采访了被关押在那里的马惠明。他向记者道出了一些心里话,从中可以窥见他堕落的轨迹,其中的“四怨”更是令人深思——

一怨自己没有把握好“度”

我的问题90%出在赌博上,关键是没有把握好“度”。我是个工作狂,平时除了偶尔找几个朋友打打牌、搓搓麻将,放松一下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什么爱好。我喜欢与一些朋友在牌桌上“小搞搞”是早为人知的,但连我自己也没想到的是,后来我竟沉湎于赌场。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到澳门参赌的情景。当时,从日本考察回来路经澳门,杭州某时装公司董事长丁某等人带着我进了赌场。丁某给了我2000元港币作筹码,没想到第一次参赌我就赢了1.3万元港币!那种刺激压得我透不过气来。后来,出国考察、境外招商引资机会多了,每次出国出境,我都忍不住要到赌场过把瘾,而那些正愁找不到“报答”我的老板们便借赌博之名给我送钱,我成了只赢不输的“高手”。

记者旁白:据马惠明自己分析,他的心理与思想是在一些老板的赌场生活方式影响下渐渐发生变化的。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千万不要赌,否则前功尽弃,后悔莫及!

二怨与老板交往过密

我从1998年担任余杭市副市长(2001年余杭市撤市建区)后,一直分管工业和开发区工作。因此,与企业老板的接触与交往就成了自己工作的一部分。这种接触多了,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商人的那一套游戏规则,时间一长,我产生了“角色错位”,将自己混同于一个“商人”,做人做事只强调回报、收益等一套规则。

我与浙江“琴鸟木业”老板金建春的交往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为了让金建春的企业落户开发区,我不仅违规为他核销银行贷款,而且还以开发区的名义为金建春代建厂房。久而久之,我俨然成了“琴鸟木业”的代言人。于是,金建春通过给我提供赌资、与我“拼赌”等途径,一次次地给我送钱,而我收受金建春的钱财也丝毫没有认为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这是正常的回报。

记者旁白:浙江的私营企业非常多,领导干部被私营企业老板拉下水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因此,领导干部如何处理好与企业老板的关系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引导与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切不可以领导者的身份与企业老板交“朋友”,同时也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联系企业的行为。

三怨党内监督不到位

我好赌的问题其实早已暴露,有关部门也曾接到过群众的相关举报,但一直没有人找我谈话,过组织生活时也没有人提出。在随后的“三讲”教育中,有群众指出我与老板打得火热、爱赌博等问题,但还是没有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如果当时监督及时,对我敲敲警钟,也许我会悬崖勒马,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一步。

记者旁白:马惠明最后的堕落,虽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本人,但党内监督不到位也是客观存在的。党内监督不是一项“务虚”的工作,也不仅仅是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各单位一定要有切实、管用的制度与措施,班子“一把手”更要带头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四怨与企业老板混合组团弊端多

我在担任副市长后出国出境过于频繁,一年里出国出境少则三五次,多则十多次。出国考察、招商引资又大都是与企业老板混合组团,这就为一些动机不良的企业老板行贿提供了方便。老实说,我的受贿活动几乎都是在出国出境过程中发生的。

这几年有关方面在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线路、费用等方面控制不严,在客观上也给了我更多的犯罪机会。事先没有人对我出国出境的线路、费用进行严格限制,事后也没有人提出质疑和审计,以至于我每次出国出境,都要转到香港、澳门去赌一把。

记者旁白:领导干部出国考察、招商引资,事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出国的费用也有预算,但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却缺少检查环节。领导干部出国期间,虽然靠的是自觉自律,但有关部门加强事后检查也还是有必要的。

后记:解读马惠明之“四怨”,虽然对他本人而言已是太迟了,但对于如今正在领导岗位上的人来说,读一读、想一想他的“四怨”也许还不晚。

发表于 2008-5-10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文采比张克孝强

  张克孝很爱自己的儿子张涛,但进了监狱他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儿子的父爱出了格。为了表达他的“舐犊之情”,经管教干部允许,他给爱子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写道:“在我即将退休时,我想弥补一点过失,错误地想给你今后生活留点后路,结果到了今天。这,我并不怪谁。如果从此你能幡然悔悟,走上一条新生的道路,成为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用而无害的人,这也算是我对你最无能、最没办法的教育吧!”张克孝,原任湖北省武汉市委委员、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厅级),2002年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湖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审理查明,张克孝单独或伙同其子、其妻,受贿共计人民币335.6万元、港币300万元;此外,他还擅自出借公款3000万元港币给其他单位使用。

  总结犯罪原因——

  缺乏监督唯我独尊

  我在领导岗位上,把自己置于教育别人的地位,再加上当“一把手”时间长,形成了独断专行的作风,长期脱离了党和人民的监督。对我来说,没感到有什么监督。我在城建委既是主任,又是党组书记、工委书记,统率几万人。我这个人不是没有毛病,也经常暴露出很多毛病,但没人给我正式指出来。还有,不管是什么职务、位置有多高,都要接受党的教育,我在这方面很欠缺。我入党时间很短,一下子就是市委委员了,没有系统地接受过党校教育。

  很多人都认为城建系统最有权,也最有钱,是第二“财政”,对此我个人也深有体会。确实,建委可支配的钱比财政局多,因为财政局的钱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吃饭财政”,要用来发工资,是不能动的。而建委主任一年可支配的钱有七八个亿,确实有权又有钱。从这个角度讲,对干部的考验更大。如果组织上不加强管理,个人再一放松,就很容易出纰漏。

  现在,我总结出几条:一是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位,都不能摆脱党和人民的监督,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二是干部不能在一个岗位上待得时间过长,否则容易形成弊端。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待得时间长了,总觉得周围的人都比自己资历浅,都是自己提拔起来的,容易养成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的想法。三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要处理好个人与家庭、子女的关系,在这方面我就没有处理好。

  谈“59岁现象”——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作祟

  出了这个事,我想一方面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在领导岗位上形成了独断专行的作风;另一方面,接近退休时,人们常说的“59岁现象”在我身上有很大体现。

  临近自己要失去权力时,便开始考虑退了以后怎么办,退的当年问题还不大,但几年之后呢,出去想活动活动都不好办。像我们这样的干部在位时什么都好办,出差时车船票、住宿都有人安排,住的都是星级宾馆。但退了以后,这些马上就成了很现实的问题。于是,就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痛心疾首表忏悔

  我回顾了自己大半生的所作所为,晚年确实在思想改造上有所放松。对于朋友送来的所谓“礼物”,自己早已习以为常,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别人也认为无所谓,以致发展到后来,为给(儿子)张涛留些后路,私心增长,犯了更大的错误。

  过去我对儿子是恨铁不成钢,发起火来就把儿子打一顿。但现在回想起来,感到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因此,我很内疚,有一种对不起孩子,甚至对不起祖宗的想法。我已经把儿子给“丢”(害)了……

发表于 2008-5-1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骂刘文彩的同志去看看关于他的传记,他确实做了很多坏事(今天某些以权谋私实际上比他还坏),但是修中学重教育这件事是好事,不是为他翻案,是实事求是,当年的教育是误导了很多人

发表于 2008-5-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看着《收租院》纪录片长大 的我,面对冷月英与刘文彩无言了!?!?

发表于 2008-5-11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了一半的地产修学校,也不易阿![em01]

发表于 2008-5-1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2楼.

发表于 2008-5-1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文采的“罪恶”是时代的需要。官商勾结自古就有。土地主的想法就是要光耀一下,他还办什么学校。现在的“富豪”比刘文采聪明多了,先是自己在国内花天酒地,然后跑到国外去逍遥。什么暴尸,均产,都与其无关也。

发表于 2008-5-1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与现实大相竟庭。。。。。。。

发表于 2008-5-1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贪官们劣迹斑斑,为什么还大都能逍遥自在?

发表于 2008-5-1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山剑高论精辟,顶起!

发表于 2008-5-12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

发表于 2008-5-1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刘文彩家里有水牢的时候,就有冷月英出来说她被关在里面;现在说不是水牢,只是一个烟库了,当年冷月英的哭诉全成放屁了。到底是水牢还是烟库?不是谁说了就算的,是政治需要,需要它是水牢,就是水牢,需要是烟库,就一定是烟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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