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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人王

[群众呼声] 违法违规受保护 暗中“老虎”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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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如果真是所说那样:“四川省水利厅及相关部门拒不公开“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相关信息,暗箱操作。拒不向投诉人、举报人提供三明公司甘岱华项目经理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接受查阅,暗箱操作,严密封锁三明公司违法竞标、骗取中标的事实证据。把投诉人、举报人扼杀于川内,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纪检部门熟视无睹,任由水利厅肆意腐败。”那四川省水利厅长冷刚就跑不脱责任,楼主应向中纪委实名举报龟儿子的。冷刚这厮当年就是大贪官李春城从双流提拔为成都副市长的,搞这些欺下暪上的歪门邪道是老手了。

发表于 2014-7-10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四川省水务厅长冷刚是如何“起家”的,前几年拍吹捧的《冷刚的“县官”轨迹》一文透露,冷刚是在双流当县委书记时骚整“三个集中”为大贪官李春城大搞的强拆圈地运动的“成都方式”立下汗马功劳,受到青睐,被李春城提拔为成都市副市长从而一步步提升到省水利厅长。文中吹捧到:冷刚缔造的“三个集中”成为“成都方式”的核心内容与突破口,而其自身亦成为成都城乡统筹的典型人物之一。
http://news.sina.com.cn/c/2008-03-10/100215114227.shtml

发表于 2014-7-1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腐败,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请四川省纪委招标投标监察室切实、正确、依法履行该项目招标投标纪检监察职能,代表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严格依照党纪国法行使监督、查处。

发表于 2014-7-1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违法竞标、骗取中标情况属实,依据为四川省水利厅官方回复、福建省“清流县罗丰溪治理工程施工C2标段”中标公示,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川省水利厅、自贡市水务局、清流县水利局及相关部门拒不公开投诉、举报人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三明公司违法、违规事项)为暗箱操作招投标,拒不纠正行政错误即为强势保护三明公司。

发表于 2014-7-1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清流县水利局腐败出具变更证明,自贡市水务局腐败调查核实变更事项,四川省水利厅腐败认可变更事项、强势保护三明公司(名义上的竞标人)违法竞标、骗取中标。

发表于 2014-7-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招标投标监察室继续不管,就只有向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发表于 2014-7-1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腐败如此强权霸道、如此顽强、如此明目张胆。。。,还真是李崇禧、郭永祥。。。余孽作祟。

发表于 2014-7-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首轮巡视已晒出问题“账单”的11个巡视点中,8个巡视点均查出工程腐败,如昨日通报巡视情况的海南、宁夏、山东。海南“少数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山东“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宁夏“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以权谋私”。

  此外,北京、天津、河南、辽宁、甘肃也查出了工程腐败。工程腐败中,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最为集中。

发表于 2014-7-1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中纪委巡视组,还有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应为全国之典型。

发表于 2014-7-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要求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



2012-10-17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通知》(发改法规〔2012〕30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大力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重点,督促有关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等信息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执法,对不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在不同媒介发布的招标信息不一致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各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要依法公开招标内容审批核准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商务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招标代理资质信息、信用信息以及动态监管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完善招标投标信用机制。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大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力度,依法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为记录的提供、收集和公告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清理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违法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媒介、范围和时限等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健全信息公开的规则和标准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同级法制工作机构、监察机关,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招投标信息公开与信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标准和具体办法。并纳入各行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诚信体系。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要作为项目资金拨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评定、评标专家管理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全国范围内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的要求,依托政府网站"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有关招标投标的信息。各部门和各地区要基于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提供面向社会的检索、查询服务,2012年底前要完成省级检索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国性的综合检索平台,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检索服务。《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和各地区要充分发挥电子招投标在促进信息公开、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方面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招投标监管信息和交易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公众服务能力。

  2012年底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发表于 2014-7-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三明公司在“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事实,四川省水利厅却强势保护。
监察部门是如何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纪检部门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4-7-1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近现代以来,无数中国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民族解放果实,被中国贪腐官员窃取,国家权力成为私有。

发表于 2014-7-13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于2013年11月始,先后多次前往四川省纪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附1号)、四川省纪委办公厅(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书面反映该项目招投标存在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发表于 2014-7-1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期也先后多次向四川省纪委驻四川水利厅纪检组书面反映。

发表于 2014-7-1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四川省水利厅官方回复(网上回复),四川省纪委招标投标监察室(省招监办)、四川省纪委驻四川水利厅纪检组将举报信件转交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全权处理”。

发表于 2014-7-1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违背客观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暗箱操作调查核实、包庇纵容被举报人(三明公司)违法、恶意变更项目经理事实,强势保护其违法竞标、骗取中标。

发表于 2014-7-1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变更发生在福建省,即使该变更违法,四川管不了,只要有变更证明,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就认可。”公然强行包庇三明公司骗取中标,必然存在重大隐情及腐败问题。

发表于 2014-7-13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2014-04-02 15:11
网民:
    你好!
    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标段举报问题调查处理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31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开标后,我处于同年11月19日受理了广东省第三水利水电工程局递交的关于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标段的投诉,又于同年11月中旬至2014年2月中旬陆续收到省招监办、省纪委驻厅纪检组转交的多份关于该标段的举报信件,反映各中标候选人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对此,我处高度重视,多次责成自贡市水务局对反映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在自贡市水务局调查和自贡市招监、发改、效能办、水务等部门会商研究、上报意见的基础上,我处多次与省法制办、省招监办、省发改委、厅法规处、厅监察室及法律人士进行了研究,认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公司”)在本次投标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不足。

发表于 2014-7-1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的混帐东西,就是这样“全权处理”投诉、举报,还拉上“省法制办、省招监办、省发改委”做虎皮。

发表于 2014-7-1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你不服省水利厅的处理意见,可向省水利厅的上级部门---四川省政府或国家水利部申请复查(鉴于之前省纪委不受理推给省水利厅处理,我觉得应选择到水利部申请复查)。若他们复查意见仍维护省水利厅的处理意见,恐怕只有到中纪委去控诉了,别无他法。
        如果有几爷子违法、违规事实的真凭实据逮在你手头,就下决心实名举报告到底,即使在省内告不翻它们,如果弄到中纪委这一级了肯定把它几爷子丢翻的,毕竟现在反腐的大环境不像前几年了,只要有信心反腐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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