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査申请书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黄裕填,男,1975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年初向国家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若干事项,省局交由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办,2014年3月31日我接到市局《关于对黄裕填举报事项有关调查的答复》不服。特申请上级机关予以复查。
请求事项如下:
一、查清、案号:(2013)揭中法民一终字第131号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当事人:黄伟龙、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 当事人:马谋 开庭时间:2013年07月10日 09时00分 开庭地点:第四法庭 主审法官:黄志成 书记员:吴庆谋 氮气瓶混充氧气瓶造成一死一重伤。
二、揭安委办函[2013]4号充装过程中发生爆炸气瓶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应由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认定报告书。
三、依法撤销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忠泰公司复产批复。
事实与理由:
一、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是一家市级企业,自从2010年以来,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该公司唯利是图,管理混乱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之规定。长期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导致了1?28一人死亡的惨剧发生。
二、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质检部门或者交通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之规定导致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惨剧发生。
三、1?28事故发生以后,公安机关已经对忠泰公司气瓶检测技术人员林盛斌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公司法人代表林炼中是该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在该公司涉嫌犯罪、有关直接责任人公安机关正在走司法程序未结案之前,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让其恢复生产,违背了法律法规。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之规定。
综上所述:
申请人举报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违规内容属实,对于该公司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惨剧, 直接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根本利益。而隐藏在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但是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罪魁祸首,同时也是老百姓最痛心疾首的。 失责必须问责,违法必须惩罚。而问责重在严肃,惩罚贵在严厉。为何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几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对于事故背后的问责力度不够、惩戒措施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件件涉嫌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背后有、无权钱交易和渎职犯罪,为此申请人特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复查、复议,从严惩处。根据事故原因、后果大小、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撤销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忠泰公司复产批复。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此致
崇高的敬礼
复查申请人:黄裕填13713956211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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