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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1.7万元阑尾炎后续: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儿外科滥用药物、篡改病历......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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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7 22:05
你可以认为垃圾们可以发电,偷情也无所谓,九天半该背时,但是有一条,无论你上班在中南海,还是在搬砖,当你病时,或要死时,都得进医院,这是我们的底线,也是底裤,如果真如此肮脏,医闹或杀医会是在正常不过事情3,但原是个假设!!!!!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14-4-27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阑尾炎花1万7对于老百姓真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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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鹏,王城等医生,你们如果儿女生病的话,你们会这样用药治疗吗?

发表于 2014-4-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与人们的生活同步,网络与各国文明携手,网络带来了学习的帮助,工作的便利,足不出户就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动态,掌握一手的资料信息,美善与丑恶,正义与公平,一览无余。
网络促进了整个人类的强大与智慧,一切的人和事,都在接受网络的监督,欲盖弥彰的方式,掩耳盗铃的做法,将被历史车轮撵的粉碎,套用一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发表于 2014-4-27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来自各地的病人,带着满脸的焦虑和着急,排着长队往医院的收费窗口里塞钱,其中很多人甚至为此倾家荡产。患者用希望和金钱催生了当今中国最繁荣最赚钱的一个医疗部门。

发表于 2014-4-2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每年10万人输液丧命。”看到这则新闻,想必有不少人会深感差异,输液怎么会丧命?难道不是救命的吗?对此医学专家表示,输液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并且可能让患者产生耐药性,严重的甚至会导致“重症感染无药可用”的危险境地。按照中国每年10万人输液丧命的比列来看,频频输液的人不在少数。

发表于 2014-4-27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收入方面来说输液能为医院和医生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在这个行业从事几年的医生应该非常清楚这个。除了建议病人输液外,很多医生也会建议你做各种检查,一个普通的感冒发烧,要做的检查都不在少数。这种过度医疗既有为医院创收的动力,也有自身规避医疗风险的考虑。

发表于 2014-4-2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着在课堂上老师曾经传授的这句俗语,,“能吃药最好不打针,能打针最好不挂水。”

发表于 2014-4-2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的输液市场容量在100亿瓶(袋)以上,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其中,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

发表于 2014-4-28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莽哥!持续关注!期待院方答复!

发表于 2014-4-28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4-27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认为改不了的,我们不一定这样认为。

我们相信,公民发声,社会会改变;相关部门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

仔细看了我的回复么。如果按照你的逻辑,那么以后可以不用去医院,现在百度那么强大,任何病都有治疗方案,直接去小诊所,按照治疗方案治疗就是。那绝对没有问题。医学生还用那么学五年,八年,十一年么?医学可能强制规定用什么药么?我始终认为这是个人道德修养问题,相信那个敬鹏已经得到相应的惩罚,医院也做了让步,但如果你要求医院再怎么怎么样,那不怎么可能。最多要求你走法律途径。

发表于 2014-4-28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来看看,顺便顶帖...

发表于 2014-4-28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更健康

发表于 2014-4-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看新闻联播上说立法打击医闹,但同时是否也应该规范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呢?
发表于 2014-4-2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87.3.x 发表于 2014-4-27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终于看懂了,原来就是一群医闹在打着维权的幌子,与我们有多大的关系,又不得给我们分点钱。晕!

看来你终于还是没能看懂,你这SB你是在秀你智商的上限么?真是为你捉急?看来你们完全没有得到真传啊!宣传工作做到这份上了,还想挽回败局?看着你这样的小丑跳过去跳过来的,我是无比的痛快。

发表于 2014-4-2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医学院附院不可能一夜之间就私有化了吧?怎么能够发个回复后就一直稳起呢?即使你几爷子本事通天彻底私有化了,你也得说清楚涉嫌过度医疗和违规修改病历逃避责任的事吧?

发表于 2014-4-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些太坏鸟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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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你从来就是不依教的,拿了钱赶紧滚,不要紧到反悔涨价,一个男的怎么这么卑鄙!  发表于 2014-4-28 09:08

劳资还没见过偷人钱抢人钱的还敢这么理直气壮。你爸贵姓?

发表于 2014-4-2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也就用了最烂那招,利用自己制定规则获取的垄断地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其实该谢谢莽哥哥,因为他揭开了医疗这个脓疮。

发表于 2014-4-2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61.188.187.x 发表于 2014-4-27 2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猪厚道点行不行?你妈的!人家认为病历沒写对,改正3就是好同志3,何必扭到费,给穿白衣的土豪—次发财机 ...

这个杂种很可能是个黑医生//或者是黑医生请来的水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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