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52楼的浙江女教师。我想再次肯请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收养孩子的机会。 275楼的网友说:“请注意,有这一条:已经有小孩的不能收养!以防偏待!” 我不同意“以防偏待!”这个理由! 我倒觉得,有孩子的家庭更懂得养育孩子,因为我们有经验;另外,家里有兄妹,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再者,我们是自愿领养,我们是真心的,何来偏待之心?!更何况,在那么多大爱面前,大家都没有理由提“偏”这个字! 规定是人制订的。我希望政府能重新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我们的共同目的是一样的:尽可能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 如果真的不行,我也恳请有关部门给我联系一名孩子,我助养,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直至他/她成人。 我的QQ号码是:568924214 联系电话:0579-83559476 139579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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