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李新春死亡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 现将凌云乡人李新春死亡事件目前的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来源 2014年3月10日上午9时许,我局化成派出所接化成廉政教育中心保安报称:在巴州区化成水库内河提处发现一具男尸,要求出警。接报后,化成派出所民警、刑侦大队侦技人员相继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二、死者基本情况 死者李新春,男,汉族,生于1972年11月8日,巴州区凌云乡印山坪村人。其妻和两女多年前离家出走,与他人生活至今。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4年1月31日上午(农历大年初一),死者李新春与其父亲、母亲、弟弟一同到其舅舅赵天文家(化成镇赵家营村)走亲戚耍。在当天中午、晚上的宴席间,李新春与其舅、表哥等7人均在一起饮酒。晚21时许,赵天文安排李新春在其家就寝。随后不久,李新春欲独自一人回家,其亲朋闻讯后先后前去挽留,被李新春殴打,随后无人看管的李新春便沿化成水库岸边、向三面环水的“桃花岛”农家乐(距赵天文家约200米远,系李新春回家必经之地)方向走去,在农家乐大门外无故将房门和停在农家乐外边水中的渡船进行打砸,造成自己右手臂受伤,后李新春又跳上农家乐的公共厕所顶棚,将顶棚踩烂,掉入粪池中,随后又跳入化成水库中游泳,并自行返回岸边。在此期间,该农家乐业主杨如伟在报警的同时,到赵天文家要求李新春的父亲等人前去带回李新春,遭到其家人拒绝。李新春上岸后,又在“桃花岛”农家乐大肆打砸,造成杨如伟的消毒碗柜等物品被砸烂,损失数千元。 接到报警的化成派出所3名出警民警乘船赶到“桃花岛”农家乐被砸现场后,发现肇事者酒后情绪极度异常,为防止对周围人员构成威胁,便劝李新春回赵天文家休息,但李新春情绪激动、极度躁狂,拒不配合。民警又通知李新春的父亲及舅舅赶到现场,要求将李新春带回,但李新春的父亲说李新春喝酒后就喜欢闹事,不愿意管。在对李新春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止李新春对周围的群众造成更大的伤害,出警民警便强行将李新春控制住,并用绳索约束李新春的手、脚。在强制约束过程中李新春仍大闹,李新春的父亲及舅舅见状独自离开,不愿意接管李新春。此后,出警民警便将李新春约束在该农家乐院内的三棵树上,并从农家乐业主杨如伟处借来棉絮给李新春保暖,同时通知化成医院医生前来对李新春手臂伤口进行了缝合处理(医生在缝合时李新春还拒绝配合并辱骂医生),此时已是深夜23时许。鉴于李新春家人不愿意接管,如果要将李新春带回派出所处理,就必须乘坐渡船经过几百米的水面才能回所,因此出警民警考虑到凌晨化成水库湖面雾浓、夜航极不安全、李新春又情绪失控、难以控制、路途安全监管风险极大、以及正值大年初一,值班民警还有其他警情等待处理等实际情况,便委托农家乐业主杨如伟对李新春进行看守,待天亮后再带回所内处理。随后民警便和医生一起离开了现场。2月1日上午6时许,杨如伟发现李新春不见了,便打电话将情况告诉了派出所民警,派出所经多方查找未果。 3月11日,在李新春亲属的见证下,市、区两级法医对李新春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排除机械性暴力致死情况,并将李新春胃溶物及其他检材送专门检验机关检验,目前正在检验鉴定中。 感谢广大网友对巴中社会治安的关注,我们将全力保障社会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对此事件我们将依法公平、公正处理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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