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华:内江红会“享乐主义反面典型”,助力内江群众路线“正道前行”
省委第九督导组组长 杨 凯;省委第九督导组副组长 屈 刚
省委督导组:
在中国红十字会处于舆论风口浪尖、被口水淹没之时,四川内江市红十字会——一个地级市红会却胆大妄为,丑闻百出,被内部知情人士频频举报,督导组 应对内江红会“四风”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报处理“反面典型”助力内江群众路线“正道前行”,确保内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010年邓文华到市红会之前,担任内江市妇联(正县级)主席期间,伙同其司机在内江市委办公楼下殴打内江市妇联副主席,在市级机关造成极坏影响,被当时市委唐利民书记责令调整到市红十字会(副县级)。
1、挪用红会捐赠账户资金用于个人仆台湾活动。
下面是2011年7月邓文华挪用红会捐赠账户资金 用于个人到台湾的转账票据、报销单图片。转账票据上的账号与内江市红十字会网站的对外公布的内江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开户行(工行内江市文英支行 )、账号(2307485129126404815)完全一样。
图为邓文华挪用红会捐赠款用于个人到台湾旅游的费用转账《报销单》, 邓文华自己签字报销个人到台湾旅游的费用《报销单》,不符合财务报销三签字原则。 2、利用公款组织有关人员到内江唯一的“海鲜山庄”“开豪华会”。 为保证自己在2010年8月26日将召开的内江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五次会议上顺利当选内江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8月10日上午,邓文华以召开“市红十字会工作会”为名,迫不及待的召集各县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全体工作人员到内江唯一海鲜别墅山庄-怡景轩“开工作会”。 内江唯一海鲜别墅山庄--怡景轩(组图)
2010年8月26日上午,内江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五次会议,会议选举邓文华同志为内江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市委部分领导出席会议。(市红会宣) 3、违反中央规定,长期公车私用。 2010年7月,邓文华到市红十字会后,将单位的出纳、会计、司机更换成自己的亲属,均为临聘人员。邓文华家住资阳(距内江约100公里),为方便自己用车回家,长期公车私用。2010年7月23日-8月22日一个月市红十字会轿车帕萨特帕萨特CKH5872都不在单位。2010年11月7日晚6:30,邓文华的亲属邓**开市红十字会轿车帕萨特,在沱江剧场外出车祸,保险公司勘查后认定市红十字会“负全责”。下面是当时邓文华签字的《平安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简易案件索赔申请书》图片。
4、违反财经纪律,聘用亲属担任红会的出纳、会计。 2010年邓文华到市红十字会后,马上将市红会的出纳、会计换成自己的亲属,均为临聘人员。 5、擅用善款将备灾仓库修成 “烂尾办公楼”。 2008年汶川地震后,内江市红会争取到中国红会总会灾后重建资金,用于修建内江市红十字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邓文华却修成了“烂尾办公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传递出整治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新建热”、“奢侈风”的鲜明态度。从中央率先垂范的“八项规定”,到政府郑重宣示的“约法三章”,再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以来,作风建设一直被放在重要位置。再次强调严禁新建楼堂馆所,是对改作风承诺的庄严兑现,意义深远、值得期待。 治理滥建楼堂馆所,不仅要严加管理、令行禁止,更要加大问责力度,让挑战红线的人付出代价。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虽然我们期望多出一些诸如焦裕禄、孔繁森、李林森等正面典型的好干部,但是也应善待邓文花等“反面典型”,通过反面典型我们可以反观自己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足,从而主动地避免此类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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