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中提到:“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说明自古以来法治是保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也是维系社会进步、保障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繁荣的关键所在。
“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我国不断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要求。从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才能基本形成尚法守制,才能形成公平公正、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县新格局。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学习法律是公民的权利,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每一位公民都应该用心学法,体会法律威严;用行守法,落实法治精神。而作为一名平凡的基层工作人员,唯有信念坚定,才能明确方向;唯有为民服务,才能密切群众;唯有勤政务实,才能牢记宗旨;唯有敢于担当,才能开拓创新;唯有清正廉洁,才能树立良好形象。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依法治县需要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更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走向法治,需要你我同行,共同努力。作为新一代的年轻干部,我们要以张飚、杜萍等楷模为榜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法、用法,从工作的点滴做起,从生活的小事开始;练就过硬本领,养成高尚品德,以良好的人格魅力、社会形象、工作方法取得社会认同;以政策为生命线,以法律为高压线,以纪律为警戒线;以身示范,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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