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6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对塑料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项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围绕塑料袋环保、安全和标识等要求制定了3项标准。其中,标准规定了塑料袋的最小厚度,并规定塑料袋必须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 据了解,从1999年开始,中国陆续有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10多个省市出台了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但由于是局部性的限制政策,超薄塑料袋在管理难度较大的农贸市场以及铁路、交通等流动场所还在大量使用。 《联合早报网》 (编辑:杨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