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签订的《雅尔塔协定》提到,“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作为当事国之一,蒋介石没有被邀请出席雅尔塔会议,而且在4个月后才获知此内容。屈于苏联的压力,中苏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如外蒙古公民投票证实此(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10月20日,外蒙古公投以100%支持率独立了。但外蒙古人民的意愿真如数据显示那般真实吗?
外蒙古人民举行集会支持独立
1945年9月21日,蒙古人民共和国小呼拉尔主席团宣布,将在10月20日在全国各地举行全民公决,并煞有介事地宣布,“凡有选举权的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年满18岁)皆可参加投票……应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投票中任何强迫蒙古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事实,都认为是破坏蒙古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应依法受严厉的处治”——这很快被证明是此次“公民投票”中最大的笑话。国民党政府派出的由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为首的12人代表团于10月18日乘坐苏联飞机抵达库伦(乌兰巴托)观察外蒙公民投票。
代表团抵达库伦时,正值外蒙古当局组织的“号召全体人民来表示是否愿意保持国家民族的独立”的造势活动高潮。在短短一个月里,外蒙古全境举行了13000多次群众集会,成千上万的牧民、工人和知识分子参加了这些集会,集会的唯一主题,就是证明“广大人民群众的团结一致、高度爱国热忱和政治觉悟”,表明自己对蒙古人民革命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忠诚,表示要投票拥护自己祖国的独立。组织全民公决的外蒙古中央公民投票事务委员会甚至收到了1525封信、83789份保证书,其中无一例外都表示愿意投赞成票,在必要时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争取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独立。
百分之一百的投票拥护蒙古独立
为了保证1945年10月20日公投结果的“圆满成功”,外蒙古当局在全民公决的具体操作中无所不用其极,规定“每一个列入投票名单的公民在投票的一天必须亲自到指定的投票地点,讲述自己‘赞成’或‘反对’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意见,并签署自己的姓名”。
为了应对万一的“不测”,苏联驻外蒙古的红军也可以随时提供“兄弟般的援助”。早在1937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根据1936年3月12日与苏联签订的《蒙苏互助协议书》“请求”苏联政府派遣军队来蒙。斯大林当然会忠实于自己的“国际主义义务”,1937年9月,三万苏联红军就进入了外蒙古。而到了外蒙古公民投票前的1945年8月,为了筹备对盘踞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的打击,进驻外蒙古的苏军总数曾高达20个师以上。而作为蒙古人民共和国当时全世界仅有的“邦交国”,苏联派驻外蒙古的外交人员除公使及商务代表外,竟有中将1名,少将2名,甚至雷法章代表团住的招待所的负责人也是一名苏军上校。
在蒙古方面的精心准备与苏联红军保驾护航下,外蒙古公民投票在1945年10月20日上午6点粉墨登场,并持续到午夜十二点。作为观察员的雷法章在库伦的投票站看到,每张投票纸上用蒙文书写“蒙古人民为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而证实个人之愿望”,落款为“蒙古人民共和国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每张投票纸分有“第号”、“姓名”、“赞同”、“否”、“备考”等5个栏目。凡赞同独立者即在其本人姓名栏之一行内签名于“赞同”栏,反对者则签于“否”栏。每个投票人进入投票所时即由工作人员导坐桌前,查对姓名栏后签字(文盲按手印)。显而易见,没有投票的秘密,就不会有自由的意志。举着各种标语和旗帜、抬着蒙古人民的领袖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和苏联领导人斯大林画像前来“踊跃投票”的蒙古民众毫无悬念地一律签名于“赞成”栏内,无一人(敢于)在反对栏中签名。
按照蒙古方面事后的说法,“在蒙古人民共和国举行全民投票时,中华民国政府派有全权代表监督全民投票的进行”。但实际上雷法章能做的只是“代表团在外蒙‘参观’(不是监督!)。
10月22日,外蒙古中央公民投票事务委员会公布全民公决结果。在全国494960名投票人中,实际投票者为487409人,即98.47%。所有487409人,百分之一百投票拥护蒙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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