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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子重庆的

一个重庆人的成都两日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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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知道是成都人在冒充重庆人。其一,常坐飞机的人都知道,只有离港的人才感觉得到机场的好坏,抵港的人是看不清规模的。其二,“两旁的高层建筑也很多,而且比重庆的精致,”我不好意思解释了。

发表于 2005-1-2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城市都很好!但仍要加快发展!因为目前两地市民的收入都太低,以后可以多用发展来比较.我们在深圳特区11年多,尽管这边比家乡两个都市时尚好多,但我每次回家都因重庆和成都两地的变化而自豪!

发表于 2005-1-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家宝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时明确指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三句话精辟地道出了政府依法行政之本质所在。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不能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现代国家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侵权要赔偿,既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切实保障公民利益的需要。 “执政理论”是依据当今世界执政界面临的“执政危机”的课题。“执政理论”又是“执政危机”的必修课。正确处理好执政个人行为与执政组织政策的关系和原则;正确处理好执政个人行为与执政组织政策的关系和原则是关系到政权能否得到巩固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执政组织政策是神经,执政个人行为血液。然而个人行为不正确就会使执政失败。个人的行为决不能替代组织政策,个人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组织政策去执行,只能这样才能有效的执行组织路线的推进。然而,不少执政者个人或执政部门负责人往往以自己行为去替代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损害了执政党,执政政权的根本利益。造成了执政危机!执政的转折关头——该是清理个人违法乱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时候了! 因此胡锦涛执政理论的重要讲话,讲得好讲得及时讲的实在!干部都应及时学习,深刻领会才行。首先,要提高掌握国家政权、巩固执政地位的能力:执政党的地位来之不易。保持和巩固这个地位,不仅对中国共产党,而且对于中华民族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要提高驾驭国家机构、协调各种政权组织相互关系的能力:国家权力是由各个国家机关共同掌握和行使的。中国共产党处在执政的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第三,要提高管理国家事务、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能力:中国共产党处在执政的地位,需要对国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对一系列重大事项和问题作出科学的决策; 第四,要提高整合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能力:人民群众作为一个整体,各方面都有很多具体利益,当中也会有不同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 就如何解决执政危机最有效的手段; 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自检,自审能力。 二,要不断的加强监督机制的建全和完善。 三,要不断地经常性的召开各界代表的各类型的听证会。 四,权力不能过于集中,权力过于集中百害而无一利。政府的权力与司法部门的权力都是人民代表大会授于。法律也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然而,如今地方政府的当权者行政程序违法,以言代法,以权替法和政法委的司法程序违法到了令人可怕的地步!(特别是地方政府更突出)地方人大主任由地方一把手担任。不符合监督机制程序。因此容易产生权利腐败机率。是到非整改不可的时候了。不然,就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不应放在权术的运用上,而是应注重在自身的执法的能力上和自身的道德素质教育水平上的提高!不然等到百姓的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完善之日,也就是你的末日与下台之日?!(苦口良言) 善意为人的世界观应该是不断地审视自我;每个人都应该在一段时期内要审视自我,更何况是一个政党就更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视自我,用老百姓的满意程度作衡量标准来审视自我。审视自我的唯一标准是什么?处人并不能以上下级的满意程度来区分,而是自已为人是否正直,是否脚踏实地和实事求是。处事就应按事物的处理能否合情合理合法。符合大多数人和整体的利益,是否大公无私。如果一味的寻求上级领导的满意程度,这样的人起码不是一个纯粹的好人,这样的干部起码不是一个纯粹的好干部。(苦口良言) 执政者先做人而后做事!不会做人的领导更不懂得做事,何能执政?!所以各地方领导先要学好做人。苏联解体的教训?!够深刻了吧,典型的执政危机而导致执政的失败。然而,特别是长期和平阶段,人民内部各种各样的矛盾,不断积累增多后,政府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之下,处理不适当就会直接导致矛盾的转换和深化。进而也会产生各阶层,各级政府中的执政危机导致执政的失败。故所以要必须随时随地的做好各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引导化解工作。千万不能掉于轻信而淡忘记?!苏联解体的根源所在,地方官僚主义的权力过大和过于集中,往往会产生地方霸权主义和独立王国以及地方宗派势力。直接威胁或干扰中央集权领导执政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它们只会阳奉阴伪的对立中央而苦心经营自己的政权。稍不慎重就会产生执政危机。“的确,从二○○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选举胡锦涛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到二○○四年九月胡锦涛当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新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在过去的两年里为中国人民办了不少的实事好事,人民感谢你们!但愿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政府也能如此就好了?! 2005年1月14日上午12点左右广西南宁市又一次出动数辆警车、数十名警察在区人民政府前抓铺前来讨房要铺要债的受害人(大部分是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和妇女)。警察要抓手无寸铁的受害人,老人妇女和警察进行拔河式的争夺被抓人“小廖”时被警察蓄意踩踏。引起过路群众指责他们的粗暴行为,议论:“如同土匪一样”。义愤填膺的受害人,老人妇女,愤怒高呼“还我房子!还我商铺!还我血汗钱!还我合法权益!”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中央党员先进教育督导组”在南宁,广西公安人员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充当打手。这些走投无路的受害人上访八年得不到解决问题,多次请求政府领导出来解决问题一直没能实现。竟然又一次开动国家机器践踏人权、镇压维护合法权益的无辜受害的老百姓,特别是老人妇女,血淋淋地公然践踏法律!!惨无人道!!!我们老百姓看眼里痛在心里! 2005年1月18日广西南宁消息;政府不解决问题又派出大量的警察准备镇压抓捕讨房要铺追债的大部分老人妇女受害人。我们希望不要假借召开“二会”期间的治安和政治稳定之机而行镇压无辜之实?更不要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受害人深知“两会”的召开是广西人大政协和广西人民的大事。我们的维权必仅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维权组决定暂停集体维权活动。大力支持“两会”召开。 “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2005年1月18日 凡是为CECT手机提供商机和市场的也是中国人不共戴天的敌人!认清该产品,决不能让它流露在中国人的所有市场!!坚决封杀它!!!今天的中国人决不能象当年的汗奸那么没骨气,没脸皮。凡是要与中国人为敌的决不能轻而易举的放过去,必须严惩!国家质检部门干什么吃的,能容忍这么严重的政治事件发生。国人要求必须严肃查处!-苏家森- 9,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消息;数拾名受害者代表继续在区人民政府旁边静坐请求等候政府领导人出来解决"7,10""9,2"事件,镇压打伤无辜购房买铺的老百姓。为了让大家安心欢度国庆55周年,决定从9,30-10,7日不请愿。“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 2004,9,29, <zgyljd@126.com>感谢你们的回复和支持,请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 10,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消息;数拾名受害者代表继续在区人民政府旁边静坐请求等候政府领导人出来解决"7,10""9,2"事件,镇压打伤无辜购房买铺的老百姓。但是,区人民政府接待室仍然不按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接待程序接待9,2被镇压打伤无辜购房买铺的老百姓代表。她们只好继续静坐请求等候政府领导人出来解决问题。敬请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敢与中国人为敌的,必须严惩!“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 2004,10,8 “看你们能把咋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无法无天!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瑞士花园商铺五年了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南宁市瑞士花园百多名业主购买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的商铺。长达五年之久不给办理产权证!五年来业主们该去的政府部门都去了,好话也说仅了。该付的钱和不该付的钱都付完了。然而桂生拍卖公司和中院有说不清楚的问题长期不作为。非法不给有理拍买户办理产权证书。业主代表无数次的投诉政府部门和中院院长,他们就是不作为。“看你们能把咋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无法无天!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是“大道理”在南宁中院的“两公司案”中行不通——“典型的以政代法,南宁中院拒绝受害人要求召开听证会。” 在“两公司”购房买铺受害人代表多次强烈要求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瑞深于2004年8月4日上午10时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受害人代表。代表提出;1,中院强行拍卖“两公司”购房人购买的房铺不合法,并指出了违反了多部法律的多项规定。2,要求法院返还房铺或按现行市场价格伸请国家赔偿。3,要求召开全体债权人听证大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听取债权人意见。并追究“7,10”事件和“两公司案”处理中的行政程序违法,司法程序违法的责任。陈瑞深院长答复;1,“两公司案”的处理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法委的会议决定和要求整案统一处理,整体解决的。然后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法释[1998]7号作出撤案裁定和拍卖的。拍卖是按照拍卖法程序执行的。(执行庭长李球插言说;你们讲的是大道理,对两公司案是没有用的,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2,要求返还房铺和国家赔偿是不可能的。只能按拍卖得款后分还给大家。3,召开听正会是不可能的。今天巳经听过了。 就此可以看出;"两公司案"的最终责任是政府事先定好的行政方案,要求各行政司法部门“整案统一处理,整体解决的。”完全是典型的以政代法。无视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所以就有“你们讲的是大道理,对两公司案是没有用的,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这就是“两公司案”十年得不到正确处理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最终是行政,司法违法乱纪和腐败的根深蒂固造成的。是滋生腐败土壤问题没有解决的关键所在。代表中一位姓何的(53年党龄)老党员说得好,他形象的比喻;一个小孩拿钱去买糖,卖糖人收钱后,给了买糖的小孩两巴掌。——这是多现实的比喻!敬请中院领导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们的这个小道理? 购房买铺受害人首席代表苏家森(2004,10,10) 尊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马飚副主席: 南宁“大世界商业广场”,“城中居住区” 分别在94、95年南宁地区计委批准立项,南宁市副市长陈瑞贤等批建。《广西日报》,尤其南宁市委机关报《南宁晚报》从94年10月11日起,有17次用1/4版面刊登“新世纪商业广场旺铺还本招租”广告,11月1日起有13次用1/8版登载。在媒体和大批官员拼命鼓吹下、我们纷纷与该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协议书》,交付房款和摊位预租金。95年房管局发出《关于立即停止违章预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南宁地、市联手庇护,南宁市郊区政府招商中心也出证明作证。广西和南宁的宣传部门严密封杀舆论,报喜不报忧,《南国早报》刊登“两公司”的大小售楼消息从94年一直到2000年5月,不法官商得保护,群众受害面由最初的57户迅速扩大到购房和商铺1050户、押金约860户,金额超过亿元。 1999年以来,我们几百名在政府办的国营公司买房,十年不得兑现的群众数百次地上访广西区、市人大,政府、党委。2002年自治区“两公司”工作组成立后,群众对政府违规开办、解散公司造成群众损失、捂盖子包庇以及工作组在处理和清算中的法定程序,债权人的地位,案情定性、拍卖、诉讼、退款等合理合法的要求,多次反映都得不到采纳。工作组违反宪法和国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剥夺和侵害了购房人政治平等,民主权力和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 一、把维权受害人放在对立面,动用国家机器镇压积极反映问题的群众,上黑名单威胁、污蔑为“闹事”、“带凶器”“法轮功”“六合彩”,当场抓人,过后抓人,半夜抓人,非法拘留、传讯等非法的迫害活动,镇压,监视监听,电话停机,跟踪,叮哨,车祸,造谣,张贴小字报,散发传单和委派各有关单位,城区,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等机构人员对债权受害人进行恐吓,引诱与所谓的“劝告”等可耻手段。使受害人失去人身安全保障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在我们统计的买房受害者中,有超过80%以上的人被单位和政府部门打电话或到家里所谓的劝阻,恐吓警告受害人不要去维权;有65%人次被派出所拦阻到北京上访;有一人被非法拘留10天不给保释;有8人次被公安局非法传讯;有超过15人次被找去“谈话”;有16人被致受伤,有4人住院,(其中两人99年被公司保安打伤,68岁的姚爱芳头伤昏迷住院15天)。有12个受害者或亲属气病而终。2003年3—5月,受害群众两次到工作组反映不经过债权人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低价拍卖公司的全部资产将造成重大损失,请求纠正拍卖的错误。政法部门两次命令出动武警部队在地委大院内待命威慑。 二、剥夺和侵害了购房受害人政治平等,民主权力。自治区“两公司”工作组在处理的过程中,在拍卖、撤案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按法律规定、不让债权受害人参与,不给购房人主张权益的权利,而是一厢情愿、强加于人。所谓“整体处理”,名曰保护所有债权人,实际上是混淆是非,把不同性质的债权一刀切,而把主办公司牟利的原南宁地区政府以及相关的其他法人实体依法应负的责任转嫁到购房受害人的身上,让违法贪污受贿行贿的不法分子得到保护,吃进的老百姓的钱不但不用吐出来,而且还能二度空手套百狼,使受害人蒙受巨额损失。 三、南宁市“两公司”购买商铺商品房受害者蒙受十年巨大的痛苦和损失,这一切都是政府某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权力腐败所造成的,老百姓没有任何过错。政府理应及时调查处理。在处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及时做安抚工作。然而,政府部门不但没做这方面工作,在受害人按行政和法律程序申诉时,反而做了不必要的相互推委和非法拘捕工作,给受害人增加经济负担和精神打击,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我们要求兑现和赔偿的原则:(1)坚持按原购买合同条款执行,买房要房、买铺要铺、中断租赁退押金的原则,并赔偿的损失和支付违约金。(2)坚持按原购买合同条款难以执行的,不能给房铺按现行市场价折算一次性支付现金,同时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3)坚持按原购买合同条款难以执行的,最低条件是一次性按《消法》双倍返还并赔偿各项损失。因为这一切都是政府部门的过错造成的。 我们买房十年,上访七年,自治区、南宁地、市政府调查四年,我们损失75%。十年来,我们一直通过合法的渠道上访反映我们的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由于自治区工作组处理的方式方法违反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2004年4月28日上午,200多名走投无路的受害者到新世纪花园要房子。几十辆警车,上百警察和法警到场。市政法委副书记李久武听了我们的诉苦后,说“他现在才知道这个事,他要尽快向领导汇报,让市领导五一节后会见群众代表,解决好群众的问题”。可是,这个承诺一直没实现。 2004年6月13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政府部门和法院又一次出动数十辆警车的干部和警察在新世纪花园镇压数百名购铺购房人…… 2004年6月20日上午,政府部门和法院又出动便衣和警察围赶百名前去讨房讨钱的购房人。随后我们要进楼去看自己的房,警察不让进,发生冲突,二十多名购房人冲向楼顶欲要跳楼,随后120,110警车,消防车和南宁电视台,南宁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等记者相继赶到,消防队打开气垫救援。我们挂出了反映自己心声的条幅“还我血汗钱!还我商品房!还我合法权益!”当天,警察跟踪抢走反映受害人心声的字幅。 2004年7月2日,《行政许可法》实施第二天,70多岁的何裕生等两名受害人代表拿着请求政府听证的报告前往广西政法委,被推到广西区人大,而人大信访先是不肯接材料,后接了材料却拒不给任何回执(这是受害人在政府信访多次遇到的情况)。争辩中,接访员挥拳打向来访的受害人代表,并冲出来要打人。 2004年7月10日上午10点南宁市政法委又一次出动数十辆警车、数百名各种警察、法警和防暴队员镇压200多名前来观看金之岛城市广场(被非法拍卖17个月没得钱的原新世纪商业广场)开盘的买房受害人(大部分是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和妇女)。在市政法委书记指挥下,警察抓了三名手无寸铁的受害人,8名警察如同“拖死猪”样把一名70岁45年党龄的陈姓老人拖上警车。另一名70多岁有53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何姓老人也在被抓时被警察蓄意踩踏,受重伤骨折。警察还抢夺债权人的东西(像机,背包,资料等),引起过路群众议论:“如同土匪一样”。义愤填膺的受害人,老人妇女,愤怒高呼“还我房子!还我商铺!还我血汗钱!还我合法权益!”当天警察还推伤了另5名受害人,其中4名70岁以上的老人妇女。抓走了另外两人,其中有一位是指责他们粗暴行为的路人。 “7.10”事件,南宁市党委和政府,违法行政,动用专政工具出动大量警力武力去保卫企业卖房卖铺,名曰 “保护投资开发商”,而对讨回自己合法利益和被你们非法卖掉的房和铺购房受害人大打出手,围捕镇压。还美其曰开发商是合法的。请问,“金之岛”开发商建立在损害数千名受害人基础上的利益是合法的吗? 2004年7月11日到8月13日我们7次向自治区南宁市工作组、南宁市中级法院书面报告要求举行听证会以妥善解决本案的问题,他们都不理睬。受害人迫于无奈,只好按照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行使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 2004年8月16—9月2日,我们以自己消耗肉体的方式和本能在省政府门口旁边烈日雷暴雨中等待十四天,要求自治区政府领导来解决问题,但始终未有领导出来解决问题。 2004年9月2日下午一点钟,在南宁市政法委书记遥控、兴宁区政法委书记和城北区政法委书记的现场指挥40多名不明身份、不穿警服、不带证件、不挂任何执法标志的打手,疯狂镇压迫害等待政府领导出来解决问题的几十名老人妇女,穿警服的干警在外围守卫,控制摄影。现场哭声、喊声悲凄。打手抓了两名男同志;有8人被拖伤、拉伤,其中70多岁的老人扬瑞珍和纪淑娴当场晕倒,心脏病发作不省人事被急送医院急救。对这起残暴的法西斯行径,在场和过路的群众表示极大的愤慨! 我们强烈要求停止迫害,自治区政府、司法部门分管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组负责人拿出正确解决问题的诚意来, 在此,敬请马飚副主席百忙中能关注解决这件事,我们深表感谢! 附: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全党和全国蓬勃兴起,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要妥善处理好全局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我们党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政党,党的宗旨决定了党的各级干部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但在一些地方,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群众利益被大而化之、笼而统之了,往往以维护所谓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为由,忽视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切身利益”与“具体利益”,有的甚至还片面地认为,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就必须“舍小家顾大家”,要求群众无条件地做出牺牲。比如,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利益,盲目征地,以极低的价格补偿农民;有的地方不管群众愿不愿意,大搞“形象工程”,甚至还要群众集资捐款,劳民伤财。无论是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还是对一个地方而言,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无疑都是至关重要的,提倡“舍小家顾大家”也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抗洪抗旱抗非典等非常时期,更要强调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但必须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打着“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旗号,利用行政手段与民争利,有意无意地将发展经济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立起来,这不仅违背发展经济的初衷,更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切实做到“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9月5日《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通知》指出:个别地区和部门不能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和部门责任制,不注意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从源头上根本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动辄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引起矛盾激化,造成警民冲突,甚至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对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塞责,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和方法压制群众,激化矛盾。对于确书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而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想群众承认失误,尽快纠正,即使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要反复论证,增加透明度,防止因政策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同时,要充分估计一些政策出台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并及早制定预案,有针对性的作好工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作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发生。 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亲临现场,面对面的做群众工作,决不能动辄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决不能用专政手段对付人民群众。特别是市、县两级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首先要出面做群众工作,不能高分层次出动,久拖不决。 特别是对尚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派少量警力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护秩序,配合党政领导和主观部门做好话界矛盾的工作。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瑞士花园商铺五年了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南宁市瑞士花园百多名业主购买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的商铺。长达五年之久不给办理产权证!五年来业主们该去的政府部门都去了,好话也说仅了。该付的钱和不该付的钱都付完了。然而桂生拍卖公司和中院有说不清楚的问题长期不作为。非法不给有理拍买户办理产权证书。业主代表无数次的投诉政府部门和中院院长,他们就是不作为。“看你们能把咋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无法无天!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是“大道理”在南宁中院的“两公司案”中行不通——“典型的以政代法,南宁中院拒绝受害人要求召开听证会。” 在“两公司”购房买铺受害人代表多次强烈要求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瑞深于2004年8月4日上午10时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受害人代表。代表提出;1,中院强行拍卖“两公司”购房人购买的房铺不合法,并指出了违反了多部法律的多项规定。2,要求法院返还房铺或按现行市场价格伸请国家赔偿。3,要求召开全体债权人听证大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听取债权人意见。并追究“7,10”事件和“两公司案”处理中的行政程序违法,司法程序违法的责任。陈瑞深院长答复;1,“两公司案”的处理方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法委的会议决定和要求整案统一处理,整体解决的。然后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法释[1998]7号作出撤案裁定和拍卖的。拍卖是按照拍卖法程序执行的。(执行庭长李球插言说;你们讲的是大道理,对两公司案是没有用的,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2,要求返还房铺和国家赔偿是不可能的。只能按拍卖得款后分还给大家。3,召开听正会是不可能的。今天巳经听过了。 就此可以看出;"两公司案"的最终责任是政府事先定好的行政方案,要求各行政司法部门“整案统一处理,整体解决的。”完全是典型的以政代法。无视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所以就有“你们讲的是大道理,对两公司案是没有用的,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这就是“两公司案”十年得不到正确处理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最终是行政,司法违法乱纪和腐败的根深蒂固造成的。是滋生腐败土壤问题没有解决的关键所在。代表中一位姓何的(53年党龄)老党员说得好,他形象的比喻;一个小孩拿钱去买糖,卖糖人收钱后,给了买糖的小孩两巴掌。——这是多现实的比喻!敬请中院领导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们的这个小道理? “两公司”和“瑞士花园”购房买铺受害人首席代表苏家森(2004,10,11) 2004年10月13日广西南宁消息;不要“假借“南博会”治安和政治稳定之机而行镇压无辜之实” 购房维权者数十人代表前往广西区人民政府旁边等候区政府领导出来答复解决“关于投诉反映广西南宁市政法委动用警察和不具执法权利打手镇压合法维权群众一事”。强烈要求区政府领导追拿镇压群众的打人凶手和幕后指使者,为人民主持公道。然而他们不接待也不出来解决问题。大家决定明天继续静候等待。 请问当局,她(他)们到底有什么罪?无非就是不该听信政府领导的欺骗。不该买政府办的国营公司的商铺商品房。不该多去几次要房要钱。不该多去几次政府和法院上访告状。值得你们大动干戈来镇压迫害吗?并剥夺他们应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地位,剥夺他们宪法付于的民主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合理合法的私有财产。不仅剥夺他们的一切而且又剥夺他们的申诉权力。用行政权力命令司法程序;下文给法院撤消法院裁定和不准许受理申诉上诉等等非法程序是正确的吗?多年来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安法院警察防暴队及不明真相的黑色人员等数千人次的人员,采用各种各样法西斯手段对无辜购房买铺的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的老共产党员,老政协委员,老干部及老人,老妇女,下岗失业人员等进行非法拘捕,关压,拘留,审讯,欧打致伤致残,监视监听,威胁,控吓,造谣,诽谤,引诱等等可耻手法的不下千人次。特别是“7,10”“9,2”等事件的残无人道的对老人妇女的血惺镇压,请问,将她们致伤残难道说这是符合那个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 “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2004年10月13日 2004年10月15日广西南宁消息;购房维权者数十人代表连续在广西区人民政府旁边等候区政府领导出来答复解决“关于投诉反映广西南宁市政法委动用警察和不具执法权利打手镇压合法维权群众一事”。强烈要求区政府领导追拿镇压群众的打人凶手和幕后指使者,为人民主持公道。然而他们还是不接待也不出来解决问题。大家始终不明白广西共产党干部为什么如此的怕见受害的老百姓。“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惟惧的,,,,,”错了还不认错,改正错。算什么共产党员???他们还假借“南博会”治安和政治稳定之机而行镇压无辜之实。敬请密切关注广西政法委的动态!!! 请问当局,她(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无非就是不该听信政府领导的欺骗。不该买政府办的国营公司的商铺商品房。不该多去几次要房要钱。不该多去几次政府和法院上访告状。值得你们大动干戈来镇压迫害她们吗?并剥夺他们应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地位,剥夺他们宪法付于的民主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合理合法的私有财产。不仅剥夺他们的一切而且又剥夺他们的申诉权力。用行政权力命令司法程序;下文给法院撤消法院裁定和不准许受理申诉上诉等等非法程序是正确的吗?多年来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安法院警察防暴队及不明真相的黑色人员等数千人次的人员,采用各种各样法西斯手段对无辜购房买铺的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的老共产党员,老政协委员,老干部及老人,老妇女,下岗失业人员等进行非法拘捕,关压,拘留,审讯,欧打致伤致残,监视监听,威胁,控吓,造谣,诽谤,引诱等等可耻手法的不下千人次。特别是“7,10”“9,2”等事件的残无人道的对老人妇女的血惺镇压,请问,将她们致伤残难道说这是符合那个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 “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2004年10月15日 2004年10月16日广西南宁消息;购房维权者数十人代表连续在广西区人民政府旁边等候区政府领导出来答复解决“关于投诉反映广西南宁市政法委动用警察和不具执法权利打手镇压合法维权群众一事”。强烈要求区政府领导追拿镇压群众的打人凶手和幕后指使者,为人民主持公道。然而他们还是不接待也不出来解决问题。大家只好前往“金之岛”去坐观原购的物业。大家始终不明白广西共产党干部为什么如此的怕见受害的老百姓。“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惟惧的,,,,,”错了还不认错,改正错。算什么共产党员???他们还假借“南博会”治安和政治稳定之机而行镇压无辜之实。敬请密切关注广西政法委的动态!!! 请问当局,她(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无非就是不该听信政府领导的欺骗。不该买政府办的国营公司的商铺商品房。不该多去几次要房要钱。不该多去几次政府和法院上访告状。值得你们大动干戈来镇压迫害她们吗?并剥夺他们应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地位,剥夺他们宪法付于的民主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合理合法的私有财产。不仅剥夺他们的一切而且又剥夺他们的申诉权力。用行政权力命令司法程序;下文给法院撤消法院裁定和不准许受理申诉上诉等等非法程序是正确的吗?多年来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安法院警察防暴队及不明真相的黑色人员等数千人次的人员,采用各种各样法西斯手段对无辜购房买铺的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的老共产党员,老政协委员,老干部及老人,老妇女,下岗失业人员等进行非法拘捕,关压,拘留,审讯,欧打致伤致残,监视监听,威胁,控吓,造谣,诽谤,引诱等等可耻手法的不下千人次。特别是“7,10”“9,2”等事件的残无人道的对老人妇女的血惺镇压,请问,将她们致伤残难道说这是符合那个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 “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2004年10月16日 2004年10月18日广西南宁消息;不要“假借“南博会”治安和政治稳定之机而行镇压无辜之实”受害人深知南碍会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是我们的利益。我们的维权必仅是自家人的内部事务,待展会结束后再解决问题。所以,维权组决定从18日起至会展结束这段时间。暂停集体维权活动。大力支持和参与南博会的各项与东盟各国人民的友好文化商贸交流活动。当好东道主。“两公司”购房人维法权组2004年10月18日

[em02]

发表于 2005-1-2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现象,能客观的看待问题

发表于 2005-1-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重庆是一对孪生兄弟,比此分什么高低吗!合气生财,闹什么别扭,别以为直辖了就高成都一等,其是都是半斤八两。

发表于 2005-1-2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人自己写的哦

发表于 2005-1-26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管谁写的,最终还是大家一条心嘛

发表于 2005-1-2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你成都重庆哦。。。 这个世界个人有钱才是硬道理 成都好又怎么样嘛? 重庆好又怎么样嘛? 又不是你家头的 那么大的人了 跟几个小娃娃一样 争这个有求争头啊? 老子要是有钱切啥子伦敦巴黎落山鸡求 哪里不比成都重庆好哇? 钱少点老子切上海北京 哈不错错的几个人闹个求

发表于 2005-1-26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说得好,有见识,同是发展中的城市,就应该携手共进。欢迎你再来。[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1-2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都这么白看问题,成渝两地的发展就大有希望!

发表于 2005-1-2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机场没去过不晓得,

听你门这样说有几会一定去看看。

发表于 2005-1-29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是的先生欢迎你到成都做客你哪天来给我说一声我给你举行欢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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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情好客的成都人民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到成都参观、考察,当然最欢迎的是投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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