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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张思之等就浦志强案致北京市律师协会张会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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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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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着正义的口号却干着见不得人的恶心事,做着强盗的行为,支持国家严厉打击这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23 19:53
其实都是一家人嘛!

发表于 2015-12-2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是针对每个人的,不管你有什么背景。

发表于 2015-12-2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过的,总是要还的。这不就有“现世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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