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终于公布了杀手杨闸北袭警详细经过,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对记者称,网上流传的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遭警察殴打致残是谣传,传播谣言者已经被逮捕。 事情到了这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杨佳袭警案的背后并没有网上流传的那样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因此愤而报复杀人",可偏偏有人说这是警察为了掩盖事实而公布的假消息,事实一定是杨佳受到了极为不公的对待,导致了**后果,持这一观点的人的理由就是“如果不是这样,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仇恨要杀那么多的警察呢!怎么会拿自己的命去犯事呢!”,意思就是杀人一定是要有深仇大恨的,杀这么多人更要有很大的仇恨才会有这个动机,除非这人是神经病,既然杨佳不是神经病,(不但不是,脑子还特别清楚),所以警察一定殴打他了,一定导致他**了,因此他非常痛恨警察,所以要报复了。 这个理由看上去很有道理,可是各位,想想多年前轰动的马加爵案吧,想想在美国枪杀了32个人的韩国人,再想想前不久在日本东京秋叶原袭击路人的案件,这三个凶手和被他们杀害的人都没深仇大恨吧,他们本身有受到谁的不公正对待,以致于仇恨到要杀这么多人吗?没有吧,他们也不是神经病啊,那到底是什么理由呢?那些坚称杨佳一定受到莫大冤屈的人能否站出来给我解释一下呢?难道你要说这三人一定受到**的虐待了,只不过我们不知道,或者这三人一定有神经病,只不过没查出来~~~~ 事实上,很多凶手并非一定要有天大的理由才会去杀人的啊,以前看到新闻里说有人为了几块钱发生争执而杀人的也是有过的嘛,有时候是冲动所致,有时候并非某一个因素单独推动的结果,而是几个方面的合力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在我看来,杨佳就是后者,他即便有冤屈,也远没有到举刀相向的地步。但这只是宽容的人所作出的一般的看法,置身事外的人远远无法理解,一个所谓小冤屈对当事人的打击会有多大。何况,因为经历与性格的缘故,这样的小冤屈放在杨某身上,会更加放大了它的杀伤力。很多突发事件的诱因,在事后看来本不至于掀起那样的轩然大波,但那些小冤屈,却一次次地成为悲剧或惨案的导火索。蝴蝶扇动一下翅膀,有可能导致一次致命的大风暴,这不就是蝴蝶效应吗?那些被忽视了的小冤屈,往往就是蝴蝶的翅膀。 因此,请那些坚持杨某人受到警察虐待的人请好好思考一下,请不要那么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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