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昌县兰草镇镇长,苟磊强行让老百姓交拿小额保险,而且这个小额保险属于自愿,但是政府强制执行,不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必须要交,这样使很多老百姓不愿意,就让我们丁家村村干部强行从低保扣出,在我们村,有很多老人靠低保维持个人生活,如果扣除,请问要老百姓怎么接受,低保是国家给予家庭贫困的人的最低保障,如果拿来交小额保险,要我们的生活怎样得到保障,请问各位中华儿女,这样下去我们百姓怎么过了?
=================================
编辑回复:兰草镇党政办v 对帖文投诉的内容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对您所反映的关于平昌县兰草镇丁家村小额保险缴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兰草镇丁家村小额保险缴纳是根据市、县文件规定执行的(巴中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2013〕3号、平昌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2014〕1号)。 2、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惠农政策,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其它商业保险外的一个补充险种。参保对象为户籍在平昌县0岁(出生满28天)以上的城乡居民;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年交纳保险费30元,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65岁(含65岁)以下意外身故2万元,意外烧伤、致残限额2万元,疾病身故1000元;66岁(含66岁)以上,疾病和意外身故定额赔付1000元,一律无观察期;65岁以下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残的赔付实行简化原则,赔付标准参照保险行业协会(中保协发〔2013〕88号)标准进行赔付。 3、兰草镇人民政府鼓励和提倡辖区居民均参加小额人身保险,鉴于各村有的农户整家外出不便联系,部分人员不愿参保,故按各村总人口的60%提出指导性任务。 4、兰草镇人民政府强调决不允许在老百姓的惠民资金中抵扣收缴,务必做通群众工作主动收缴。您所反映的村干部强行从低保金中抵扣的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经查现低保正在年审之中,待审核完毕,所有低保存折将由镇直发到各低保户手中。 兰草镇党政办 201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