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绵阳北川,我的舅舅不尽赡养母亲义务,在地震后把外婆应得的震后补偿和国家征地赔偿款囊为己有,农村人很多人都是分家没分户,舅舅就钻了空子。当地政府不作为。外婆不甘心,就叫我妈妈和姨妈帮她找律师打官司,一审过后,我舅舅的亲家看到我姨妈在A镇街上就动手打我姨妈,当时我姨妈报警后A镇派出所叫先去医院检查身体,第二天我爸妈带姨妈去北川县城(B镇所在地)医院检查,我姨妈的女儿女婿表示不能忍让就叫了一帮人也赶到北川,我舅舅的儿子也带了一帮人,双方起了争执,我姐夫(相当于我们这边的人先动手)就打了闹的最起的一个混混一耳光,后来我舅舅的儿子
9对方)求饶了就停息了,就在我妈妈和姨妈在检查室里时,那帮人盯上了在椅子上等候的打瞌睡的我爸爸,他们拿的当时医院绿化带支撑小树直长的粗棒围攻我爸,迷糊的我爸惊醒了已经来不及还手,他们人太多,我爸边喊边跑,他们就追,追出那栋楼,见我爸跑到食堂里就没追了。我妈听到我爸的叫声出来人都不见了。
我爸头破血流,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B镇派出所的一个杜警官受理了这个事件,当时他说这是刑事案件,但是第二天以后到后来他就一直说是民事案件,找他解决要求对方付医药费和营养费时,他也处处为对方说话,说我们先动手。过了段时间拿来一份结案材料叫我们签字。
我就是想问问各位好心的律师这到底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就算是我们先做错,但是对方也该付相关费用,如果是刑事案件还应该要拘留当事人呢是吧?这个事是2012年5月份的,如果派出所解决不好这个事,我爸妈可以怎么求助司法机关进行自己申诉那种程序呢?因为觉得打官司要走好久的程序。
谢谢律师的回复了,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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