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能说说照片上面的那个房子,是原85队修那一条门市的时候同时修的,还是N年后看那里有空余位置再贴在那里修的房子呢?如果当时修那一条门市还没有完工时,人家就根据建筑情况搭建的,城建局在验收那一条门市时没有限令拆除后再办理那条门市的证照,就可以认为当时就算是默认了的嘛。并且政府拍卖那片土地时也不可能把拍卖的那片土地上的(你认为非法的)建筑划在拍卖的范围以外噻。人家拍买那里的时候也更不会清楚自己买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还要按照你说的拆了后才能买吧?
陈绍荣同志——严**——楼主。你们是什么关系呢?
所以我支持“我摄工作室”的观点:
楼主发帖好多次了,也向上面上访了好多次了,你不累啊,精神可嘉。
不知道那个旧房子影响了你什么利益或者拆除后能获得什么利益,让你这些年这样锲而不舍的反映
本帖最后由 我摄工作室 于 2014-5-20 21: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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