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铁血刑警: 你好! 你咨询办理建筑石料矿采矿许可证程序信息已获悉,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虽然南江县建筑石料矿市场需求量较大,因已配置的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目前供需关系已处于饱和状态。 拟设置的建筑用石料矿需实地踏勘,拟设置的矿区不能在生态自然保护区内;不能在省、市、县、乡以及新农村联片扶贫开发沿线1000米以内;不能在风景区及旅游线路可视范围内;不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内;不能在影响铁路、高速公路、水库等重点区域内;不能在城镇、乡、村及集聚点规划范围内;不能在城镇饮用水源有影响的区域内。 拟设置的矿业权需经环保、林业、安监、水务、旅游、交通等部门现场核实同意后由国土局书面请示南江县政府纳入矿业权设置或调整方案,经县府批准并上报市、省主管部门研究批准矿业权设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招拍挂进行出让。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我局相关业务人员会详细告知具体办理程序。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直接到国土资源局511办公室或电话咨询,电话咨询号码:0827-8222833。 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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