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警服,违规了吧,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配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单位】公安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02-23 【生效日期】2006-0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新华网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及与其相当的队、所、站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的关键。根据《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1.工作原则
………… 6.规范执法主体
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配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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