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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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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当政府部门接受百姓的监督,公开办理,才能社会清明。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目前为止,马鞍少交警和法院部门没有出来做任何澄清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一点,当初马鞍山交警在索要巨额赔偿金的时候,连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下达。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办事很不给力,从9.11到10.7这段时间里,笔录在前两天就已经做完,这么长时间,究竟又做了那些调查?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新国线将马鞍山交警也告上法庭的话,马鞍山交警在借条上签字的几个人怕要被弃卒保将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一审认定的槽罐车有责任,也差不多,这里究竟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连死伤者的钱都想贪上你们一点,我直接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发表于 2015-1-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说的清楚,怕也之后将医药费发票、家属收条拿出来比对一下才知道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很重点,你槽罐车为何不停在应急车道,而是停在行驶道?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宁芜高速,是,在马鞍山段的样子,在向山出口附近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问题已经细归及个方面,看二审能否得以解决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在有网络这个自由与的国度存在,可以言论自由!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11年开始,就说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今天的看到调查结果,简单的几乎不用调查了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故认定说中,明确说了应急车道,这是高速才有的配置,还有这些限速的标志。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黑白又睡说的清楚,就算今天胜诉了,明天还有另一个马鞍山交警和马鞍山法院存在。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黑白,就等二审的报告出来。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有一个法院的官网,里面可以介绍今天案件的生理情况?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今天在论坛上看到,还不知道就在隔壁的马鞍山出了这样的事情?

发表于 2015-1-2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谈,当年马鞍山交警是否也向宏远伸手要钱,证据在哪里?

发表于 2015-1-27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到了,有人留言回复说法院已经受理,30号开庭,具体是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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