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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最牛违章建筑物诞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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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9:15 | |阅读模式
      

       IMG_20140515_113159.jpg IMG_20140515_113247.jpg

      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紧邻渠江北路36号楼由广安原85队车站违章搭建,2005年企业改制时,广安原85队车站拍卖给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至于该违章门市是否拍卖给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待查证,正在向广安区人民政府求证。广安原85队车站改制后就把该违章搭建门市移交给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把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门市卖给了陈某,陈某认为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是违章建筑,多次向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反映,在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汪某(汪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人的庇护下,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就成了广安最牛违章建筑。
     在2008年广安区政府对万金山片区实施整体改造时,广安区相关部门和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把该违章搭建门市误认为是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卖给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但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只把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房产证移交给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没有把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土地使用证移交给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
      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发现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不能撤迁(因为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未在广安区政府对万金山片区实施整体改造的撤迁范围)就卖给了杨某。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找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撤迁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双方谈了多次,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愿意补偿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7万左右撤除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但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想要30万左右,因补偿价格相差悬殊双方协商被终止。杨某为了过户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找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把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土地使用证作为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的土地使用证敷衍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拒绝过户。杨某只好把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起诉到广安区人民法院,最后在广安区人民法院书面裁定下,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才把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土地使用证移交给广安金山房地产公司,才让杨某办到姓名为杨某的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因此,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曾回复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8号隔壁门市是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19号门市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书面裁定彻底揭穿。2014-04-30 15:47:27广安市城管执法局还在撒谎,期望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不要再撒谎而丧失行政机关公信力,把广安最牛违章建筑物依法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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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最牛违章建筑物的保护伞汪某被双规,最牛违章建筑物何时被依法撤除?
来 信 人:
某某
来信时间:
2014-03-21 11:16: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罗市长: 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属违章搭建建筑,无国土证,无产权证,无门牌号,耸立在渠滨街的人行道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 2007年,时任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汪某违法批示:“所有资产现状按有权属依据对待”。给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反映, 由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答复:由广安区政府协调处理。给区长信箱反映,没有回音。但几年过去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因为在2013年前汪某既是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城建又是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分管违章建筑物查处,所以,这个广安最牛建筑物依然耸立在人行道上。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答复: “2008年广安区政府对万金山片区实施整体改造,渠江北路36号楼旁规划为步行街道,而该理发店门市作为36号楼一侧独立存在的一建筑物紧邻步行街道,对市容市貌确有影响。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及主城区规划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28号)“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广安主城区一类控制区规划管理范围内规划执行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责任区域内未经审批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有关规定,我局无处罚职能。同时,2010年10月,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已对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即为“好型像”理发店进行调查处理,但至今尚未形成处理结论。因此,我局将责成广安区住建局及时与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衔接。同时,您也可直接向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反映。”。 市主要领导得知此舆情批示后,由广安公安介入调查网友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广安公安通过实地拍照和收集相关证据后认为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向相关领导汇报后,由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和多部门领导再次深入实地调查,至今未见处理结果。 如今,汪某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被纪委双规,广安最牛违章建筑物何时被依法撤除?
回信部门:
广安区
回信时间:
2014-03-24 17:26:45
回信内容:
城区违规建筑属于市执法局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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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17:38:04
2014-05-19 15:29:18
回信部门:
市城管执法局
回信时间:
2014-04-30 15:47:27
回信内容:
网民: 您好!感谢您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 经调查,您反映的“违章建筑物”位于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楼18号门市旁(即“好型像”,该门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3.17㎡),现门市业主为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门市系1994年由原南充汽车运输公司第85队修建,属汽车85队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效范围。2003年4月,原汽车85队(广安汽车运输公司)、广安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广安汽车站合并成立国企广安宏泰运业公司。由于国有企业改制,2005年6月,广安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安市新动力拍卖行公开拍卖,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860万元依法获得广安宏泰运业公司的所有资产及其经营权,“好型像发屋”属此次拍卖的标的物之一。据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反映:2008年,广安区政府在对万金山片区的旧城实施整体改造时,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区政府的工作,以低价(288万元)将原85队停车场内的房屋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广安市金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楼18号门市隔壁的理发店门市又未在改造之内。 关于房屋产权证没办理的问题。2005年6月,广安区城市资产经营中心委托广安市新动力拍卖行公开拍卖(此房屋包括在内),并承诺协助办理土地证、产权证过户手续。广安区原城市资产经营中心作为政府工作机构,此行政行为,应予认可,对此公开拍卖房屋视为合法建筑或遗留问题,不宜实施强制拆除。 二、处理情况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严格要求业务科室、辖区大队积极开展调查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察室跟踪督办,分别对信访人于2011年、2013年在“市长信箱”和广安市广安区“区长信箱”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先后进行了针对性回复。2014年3月您再次向广安区网络文化建设和舆情专报反映这个问题,我局北辰大队再次依据职能职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3月19日作出了回复,并非来信所言“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答复:由广安区政府协调处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又有广安区区政府公开拍卖手续,所以我局没有强制拆除。由于信访所述渠江北路36号楼18号隔壁门市(好形像发屋)系历史形成,有土地使用证,无房屋产权证,且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正积极协调广安区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以期早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您来信所述“汪某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被纪委双规”等问题,我局无权进行调查处理,尽请理解。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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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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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9:59 |
顶起来。我也觉得这个影响小区形象。之前我还一直奇怪怎么会有这么一间要倒不倒的屋子立在那里呢。原来是违规建筑哦

发表于 2014-5-22 11:21 |
扭倒弄!!!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26 |
山中小草 发表于 2014-5-22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扭倒弄!!!

广安市城管不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此事,只好依法依据事实跟踪报道!

发表于 2014-5-22 11:28 |
一天就是告告告,和你有啥利益关系嘛?挡你路了么?小名是不是叫底到骚?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32 |
阿里巴巴哥 发表于 2014-5-22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天就是告告告,和你有啥利益关系嘛?挡你路了么?小名是不是叫底到骚?

既影响文明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走路!

发表于 2014-5-22 11:44 |
创卫先锋 发表于 2014-5-22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影响文明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走路!

我说你纯粹是见不得穷人喝碗热稀饭的心态,从回复来看人家明明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得了房屋,你非要用现有的规定来判定历史遗留问题,按你这个标准以前房改房都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以前1千多块钱都可以买一套6、7十平米的房子,你也去告嘛,一天到晚吼吼吼烦不烦人。切。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1:48 |
bxy4690009 发表于 2014-5-22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你纯粹是见不得穷人喝碗热稀饭的心态,从回复来看人家明明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得了房屋,你非要用 ...

违章建筑拍卖,根本就不合法。是否拍卖等广安区政府回复

发表于 2014-5-22 14:46 |
比这严重的多了去了。。

发表于 2014-5-22 15:01 |
创卫先锋 发表于 2014-5-22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违章建筑拍卖,根本就不合法。是否拍卖等广安区政府回复

几十年前哪来的违章建筑一说,即使有大家都没遵守,你长此以往的胡搅蛮缠只能让大家看扁你。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5:19 |
bxy4690009 发表于 2014-5-22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几十年前哪来的违章建筑一说,即使有大家都没遵守,你长此以往的胡搅蛮缠只能让大家看扁你。

既影响文明城市形象,又影响市民出行,并且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谎言答复让人必须揭露!!!!!!
本帖最后由 创卫先锋 于 2014-5-22 15:38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9:09 |
顶起

发表于 2014-5-23 17:24 |
你好像近两三年一直在反复说这个问题,我认为如果不是和这个问题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的话,不可能扭到不放哟,你是不是就是36-18的业主哟?

发表于 2014-5-23 17:28 |
其实我也经常从这里过路的,如果这就算最牛建筑,这就算很影响城市容貌和影响行人通行的话,那么广安城北至少要被拆掉一小半。

 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12:18 |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4-5-28 21:04 |
楼主:你还真把广安当国际大都市了吗?这种建筑100年后就是古建筑了,你想看都没命看了!天天挽到在坛子里吠,你硬是想挨掏所!一天莫得卵事去数确儿毛嘛!

发表于 2014-5-28 23:06 |
我还是想回那句,所谓无利不起早。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09:26 |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12:09 |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4-5-30 16:29 |
老建筑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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