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谷老师”拷问着政府的责任 他既是教师,又是校长,同时还是勤杂工,他不仅要给学生们上课,还要到山下背水给孩子们喝。13年来,李兹喜就这样一直在贵州省罗甸县班仁乡金祥村油落小学当一名代课教师。而他的“年薪”却仅仅只是学生家长凑份子的365斤包谷。按当地每斤8毛钱的市场价计算,这份年薪还不到300元!(金黔在线2008年7月29日:贵州代课老师日薪1斤包谷,拿着口袋讨学费) 因了靠学生家长凑包谷领薪水,贵州省罗甸县班仁乡金祥村油落小学代课教师李兹喜有了“包谷教师”之称,面对这样的老师,我在赞叹他的坚韧与伟大,感慨其艰辛与卑微之余,竟冒出了一串怪怪的想法,那就是怀疑这则新闻的真实性?甚至怀疑这罗甸县班仁乡金祥村是不是真的存在于中国?因为,按照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政策,我们的规定,我们公告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该新闻表述的内容都应不会存在,都应不该存在,而那样的情形倒更象天方夜谭! 且不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也不说贵州省委、省政府早在2001年就信誓旦旦地“决心打一场教育翻身仗, 5年内实现‘两基’”,同时贵州省委、省政府2005年便决定“由财政拿出9870万元对全省186万贫困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比中央要求提前了两年”。仅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就已明确要求,要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在实施中,中央和各级地方还加大了力度,加快了步伐,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不知为何,在共和国的土地,在义务教育政策、“两免一补”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得到了“充分执行”的新形势下,竟还有这样的情形:还有“代课的报酬是学生们每学期30元书杂费购买课本用具后的剩余部分,外加由学生家长平摊的365斤包谷”的读书交费模式和教师薪酬水平;还有“茅草房教室,四处漏雨,课桌破烂,没有教具,没有教材,三四个孩子挤坐在一张村民自己钉做的凳子上上课”的教学环境和设备设施;还有老师“拿着口袋催促学生,老师从今天开始就没有包谷吃了,你们回家问问大人,谁家有余粮,先交点来让老师吃吧”的类似乞丐的“乞讨”举动,虽我更愿以“武训”来看待老师的行为;还有李老师“把家里留过年的那头猪杀了卖吧,拿一部分给孩子们买书”的毅然决然,以及李老师父亲 “你放心教书吧,家里有我们,有困难我们想办法”的憨厚纯朴,也更印证了两代“武训”的教育情结,是否也证实了我们国家和政府在举办教育中的缺失甚至缺位、渎职呢?因为,到了今天,我们国家的承诺,我们政府的责任,是不应该让老师们、村民们再象武训一样,要让他们以行乞的方式,以隐忍的态度来办教育,来传承文明,来肩负民族复兴的重任! 因此,面对靠领取村民的包谷过日子的李老师,我在敬佩、敬重之余,更感到了悲凉,感到了耻辱,感到了更大的压力与必须的责任。李老师的事迹,正象一记无情的鞭子,响亮地抽打着有良知者的良心,拷问着政府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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