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袁宝璟用自己的命 证明了“三诫律
联想起刘汉与2006年辽宁富商袁宝璟案的关系,我突然想到,刘、袁两位用自己灿烂一时但结局却不美妙的人生,共同证明了近30年《中国商界生死书》的三条重要诫律,即每一条成功之道,都为成功者留下了一道不知何时可能启动的死亡暗道。
*诫律一:游走权贵与江湖之间是把双刃剑*
中国富人在傲视穷人的同时,却又自称自己是“弱势群体”,这所谓“弱势”,当然不是与普通平民百姓相比较,而是与政府的强权相比较。在政府那凌驾一切的政治强权面前,“财富的权力”就显得微不足道,企业家们自然又成了“弱势群体”。2006年3月中旬东北富豪袁宝璟因一条命案,袁氏一门三兄弟全判死刑。因此案内情复杂、判刑结果奇特,中国网路言论一反常态,即每当富人遭杀身之祸时网友一片叫好,称此案是“现代中国之大冤案”。
袁案留下诸多悬疑,诸如他当时用来买命的钱近500亿究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这笔钱,其下落流向何方;那个想要他死的人是谁;……所有这些,都随着袁的离世而成为商界的耳语流传。直到2014年刘汉的“黑金帝国”崩塌,刘家兄弟的种种故事成为中国媒体的热门话题,外界才知那个想要袁氏兄弟死的人是刘汉,刘
*诫律二:摸清竞争对手的靠山是谁*
商界之间的商业竞争,需要很多“市场外”的竞争,在资源与经营特许权的获得上,比的是背后的靠山与人脉;在市场竞争中,除了经营才能之外,还需要凭“狠”,这狠除了斗心术、斗腹黑,还得比谁的手段毒辣,包括买凶等各种毒招。
时隔八年,袁宝璟与刘汉这一对商界冤家先后被处以极刑。国内商界对刘汉兄弟命运的判词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此论暗含“做坏事必有报应”之意,有意忽视其靠山的倒掉才是主要原因。更有意思的是,现代社会日见其稀的复仇色彩成了《袁刘恩仇录》的新结尾。以下是“导演宋翔V”的微博原文:“首富袁宝璟因与刘汉交恶遭至三兄弟灭门。袁氏夫人央金不能释怀,遂雇佣三名顶级私家侦探数年来长期潜伏成都暗中调查刘,耗资数百万,挖出刘氏大量犯罪证据。央金通过文艺界朋友将材料秘密递达第一夫人,后成为快速拿下刘汉兄弟的关键材料。今刘氏兄弟被判死刑,央金完成了一次基督山伯爵似的复仇。”
诫律三:家族公司难免覆巢之痛*
中国的民营公司不少是家族公司,从道理上讲求,不少人知道这是瓶颈,严重阻碍了公司做大做强,但形格势禁,这种企业形式仍将长期存在。
这个复仇版本的故事更符合中国人的道德审美与伦理想象,一位歌舞称于当世的美丽女子为夫报仇的故事,可以安慰成千上万中国成功 男人的寂寞心灵,写小说拍电影肯定卖座,注定会成为广为流传的传奇故事。在我看来,它还暗含国人对于《中国商界生死书》的肯定,即只承认三条诫律导致其成功的一半,却将另一半暗埋的死亡暗道看成是“出来混”,“混得不好”才可能支付的代价。我想,刘汉如何踏上黄泉路的真相也许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刘、袁故事将构成《中国商界生死书》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篇章,他们用生命共同证明的三条诫律,仍然将被中[共国商界群雄当中那少部分运气不佳者继续演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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